媒体:后悔吗?张扣扣:后悔也来不及了

  • 鬼谷军师 ┊睁眼唯物 ● 闭目唯心┊
    没错,王家回避矛盾,据外人说是怕报复躲着张家走,还是躲过廿九没躲过除夕。
    作为个人,张扣扣可以不在乎母亲是否有错在先,只要母亲受了伤害就要还击,这可以算是人之常情或者天性本能。但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的理性,应该知道这样做的情、法、理等后果,所以,在做任何事之前,我们都认为作为成年人的他,是愿意承担这个行为后果的。
    作为国家,不可能让社会倒退到丛林规则下,必须以文明社会的规则来约束一切行为,包括合法使用暴力。所以,司法机关是以法律为准绳、兼顾社会效果的原则来做出决定。司法机关如果受到干扰而产生不公,影响的不只是一个案例,而是整个社会的生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仍旧依照文明规则来纠偏,否则就会陷入秩序的混乱。
    作为社会,整体上并不足够理性,大多数人面对一个案例,会不自觉地选择里面的相对“弱势”的群体或个体给予支持,以获取天然的政治正确,这样做即便错了也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声名和利益,是最优决策。所以,王正军杀了看上去较弱的张母,在没有更多信息披露之前,大家会先入为主保护张母而痛击王正军,而“身负杀母之仇”的张扣扣杀了王正军等三人,张扣扣看上去更像是值得同情的“弱势”一方,所以,自然也是支持张扣扣。这是社会人的思维角度。
    三方的思维角度是不同的,价值标准也不相同,所以才会产生法、理、情的冲突,作为国家,自然会考虑最大公约数,但也不应该无限去迎合。三方立场不同,我的观点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一把尺子去衡量,才不会被社会舆论场牵着走入被动。这么做,虽然社会一时可能理解不了,但终究会认同。
    奉法者强则国强。

回复1

  • 农村人很难理解法律精神的,当法律跟社会价值观发生冲突时,当事人就会认为是法院偏袒了对方,认死理的就会不停去上访,不理性的就会作出过激行为,这类事情在基层、在上访部门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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