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陈世峰律师称刀系刘鑫递给江歌 录音显示刘鑫曾说把门锁了

  • 受害者受伤后不能言语是真的,但发出很大的哀鸣,声音大到报警电话录音都能清晰听到,其实邻居也听到了,当然门旁边的刘鑫还是说她听不到,其实证据已经很多了,你一样也是看不到,你只是预设立场的支持刘鑫,从完全没有道理的认为“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是刘鑫跟警方的中文报警,到刘鑫庭上修改证言,你都无条件相信,并对其他理性质疑的人恶言攻击,你真的关心真相吗?

回复1

  • 日本法医鉴定,陈世峰的第一刀是致命的一刀。刺破了颈动脉。法医的解释这个伤害足以让受害人在几秒钟内丧失知觉乃至死亡。人都失去知觉还有什么“哀鸣”声。还好你不至于跟那位参与旁听的“郭芸”律师瞎起哄,嚷嚷什么“门铃声”了。
    刘鑫在法庭上“修改”了什么证言?刘鑫之前在什么地方作证?你能说说刘鑫之前的证言内容是什么的吗?不要睁眼说瞎话信口开河。
    刘鑫是公诉方的证人。利用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出指控刘鑫的是辩方律师,也就是说,电话录音是辩方提出的证据,不是公诉方提出的证据。警方只是应辩方要求提供了报警电话录音,并没有对电话录音里刘鑫的说话内容进行确认,辩方指控刘鑫“反锁门”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江歌的死亡原因归咎于刘鑫“反锁门”造成江歌不能躲避陈世峰的追杀。所以,刘鑫要对江歌的死亡承担责任。从而为陈世峰脱罪。针对辩方的质疑指控,公诉方让刘鑫出庭作证,反驳辩方的质疑指控,公诉人让刘鑫在法庭上当庭重复几次说出“闹”与“骂”的发音与电话录音进行对比分辩。证明辩方是对电话录音里刘鑫的话语作了篡改,把刘鑫说的“你不要闹了”篡改为“你不要骂了”。
    真不明白你的“理性质疑”是什么东东?
    其实,公诉方不止刘鑫应该证人,还有目击到门外情况的证人。江歌有没有“哀鸣”,有没有按门铃,这位目击证人是清楚的。刘鑫撒不了谎,陈世峰方面也撒不了谎。这位证人看见江歌躺在地上,陈世峰站在旁边,开始以为是喝醉酒的事情,关上门后听到刘鑫的呼喊后才觉得事情不妥。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