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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省剑桥牛津街 这家伙什么鬼,什么都没留下
    你觉得应该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袭警罪,不过这种情况刑法277条新设的第五款应该逃不了了,毕竟就为了这种情况提出来的。
    至于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伤害,要看这个人是否有主观杀人故意还是主观伤害故意,如果这个人被抓了之后就直接说他想杀个警察壮胆,那这么义气的人也是拿他没办法了╮(╯_╰)╭,如果只说给给教训,那证明有主观杀人故意就难了,实际一般会保守的按主观伤害故意判。
    当然既然面对的是一个亮明身份的警察敢这样,实际操作情况就不好说咯,说不定这个人之前背着几起命案在身,那就只能说命该如此了嘛。

回复1

  • 观察者网用户_103781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一个事只能有一个罪,所以不存在按袭警定罪,这个属于加重情节。文中已经写了,他们是酒后,酒壮怂人胆而已,按原文内容是。““一定要搞赢!”他就想,“这男子有两下子,两个人都无法靠近,自己个头也不矮,今天就不信邪”。他掏出蝴蝶匕首,还是无法靠近,便趁陈某挡在前面的机会,跳起来刺中夏祖星的背,随后一阵乱捅,手上都是血。

    后来,陈某喊他“搞不赢快跑!”两人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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