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还原“榆林产妇坠楼”:本人要求剖宫产因何未如愿

  • 那你就不要用法律来判断这件事。还法律视角?!我们是法治国家,法律的角度就是最终结果的标准。你可以说两种视角看问题,但是最终决定权在其中一种视角里,那另外一种视角就只能是视角了屁用不顶。你不能做裁判的时候说这就是法律没办法,不做裁判的时候我兼容并包大家说的都可以,这样显得你很虚伪。典型的法律人的虚伪。

回复1

  • 观察者的观察者 观察自己的生活,观察别人的社会,先思而后发
    就给这胡说八道吧你。尊重患者的意愿是医生的法定职责,也是他作为医生的医德。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患者有权决定是剖腹产还是顺产,都说了这个不是医学问题,是法律的责任划分问题。今天患者说我要保险治疗,医生认为完全可以手术解决并且成功的治愈了患者,医生在医学领域肯定是没有问题,但是患者依然可以起诉医生。因为后者是法律权利与义务划分的问题。
    患者的决定权是决定自己要不要做,医生的决定权是在患者同意做的前提下选择最合理的方案。
    请收起你的无知与偏见。谢谢。
返回文章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