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强奸怀孕后忍痛生下孩子 法院竟把一半抚养权判给强奸犯

  •      “打伤强奸者,丈夫判刑”那个案子如果算正当防卫,那以后杀人就方便了,夫妻两个过来,男的一刀把你捅了,然后说你要强奸他老婆,他在正当防卫。


           嫖宿幼女罪根本就不该取消,纯粹是民意干涉司法导致的。 某省的案例,有个13岁的女孩常年卖淫,问题是她长的很成熟,也看不出来是未满14岁的,那是不是按强奸罪把所有嫖客都拉出去毙了? 
          正是因为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导致现在的强奸罪不得不加很多司法解释,比如:如果已满14岁的男孩,与未满14岁的女孩双方长期交往并且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如果是未满14岁的幼女主动卖淫,并且无法明显看出其未满14周岁的,要从轻处罚等等...

回复2


  • “如果已满14岁的男孩,与未满14岁的女孩双方长期交往并且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这是依照刑法总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要忽略刑法总则的法律效力。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发现一个嫖幼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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