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在美含冤入狱被祖国营救 被捕真相竟是这个!

  • 观察者网用户_103781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就当对你这个法盲进行普法了。举下中国这个一样罪的判罚标准。上面的是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下面是轻微的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别傻了吧唧的认为一定要判重刑。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回复1

  • 呵呵,拿国内法律和当时刚发生过911事件的美国比,亏你想得出来。
    自己贴的报道【朱文其说,在“911”事件后,美国通过一个安全法则,对“恐怖威胁”的刑罚很重】,然后造谣说【翟田田自己承认了要burn了学校】,然后说【美国法院最后判的只是他行为不检】,你自己看看,你造的谣有逻辑关系吗?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