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真看了“大同订婚强奸案”的细节吗?

  • 看张仲麟昨天的帖子,基本说清楚了。
    从“蹭蹭不进去”,到“蹭蹭进去了”,女方暴怒,认为货物开包了,要求提前付款。
    男方不同意,闹翻了,就有后面的事情……
    男方可能有“货开包装就掉价了,要打折”的想法。
    把“进入”换算成“怀孕”,是不是就众所周知了?
    就是个彩礼纠纷。
    这事儿偷袭是有,强迫说不上,强奸判决不能服众。
    现在闹大了,是几败俱输:
    男方关着呢;
    女方有了“坑男、捞女”的坏名声,以后也难抬头;
    司法公信力受到质疑;
    婚恋市场信任危机……
    我觉得在于司法多事,在“女方处女膜未破,体内未检出DNA”的司法鉴定出来之后,不管了或判猥亵,对各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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