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近的胖猫舆论想到的,在“反女权”男性中大家属于哪一类

  • 我希望男的好好生活,女的好好生活。
    男的不会被别人指责“你个男的就不知道让让别人小姑娘吗?”
    女的不会被说“你看你这样像个女孩子吗?”
    进而,既然某位女性被造黄谣后,造谣的男的马上被判刑。
    那么,追风小叶在地铁上被女的诬告偷拍,不应该被法院判决书说“扩大影响系男方责任”,后面也不会被法院压着调解八次没结果。
    同样的,在北大包丽案中,女方被男友所谓pua自杀了,法院为了惩罚坏人,强行给女方的男朋友定了个适用于家属之间的虐待罪,尽管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在胖猫一事中,也是男女朋友关系,男方自杀了,为什么警方和媒体要强调女方没有犯法,没有做这些坏事,妄图用法律的无责任来遮盖道德的低下?
    我想不通,所以我愤怒。
    所以我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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