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件流失文物艺术品从美国回归中国

  • 【为什么占有流失文物最多的那些发达国家也加入了公约?对他们的意义又在哪里?】
    发达国家尽管历史上通过殖民、战争或非法贸易占有了大量流失文物,但其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相关公约的动因复杂且多维,既包含国际压力与道德考量,也涉及实际利益与战略布局。以下从原因与意义两方面分析:
    一、发达国家加入公约的原因
    国际形象与道德压力
    随着全球反殖民思潮和“文化正义”运动的兴起,原属国(如中国、希腊、埃及等)持续要求文物归还,国际舆论对“掠夺历史”的批评加剧。加入公约可缓解道德指责,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例如,法国总统马克龙2017年承诺向非洲归还殖民时期掠夺的文物,被视为对舆论压力的回应。
    法律规避与风险控制
    公约(如1970年公约)通常规定“不溯及既往”,即仅约束公约生效后的文物交易。发达国家通过加入公约,既规避对历史掠夺文物的追溯,又可规范未来文物市场。例如,英国虽加入公约,但大英博物馆仍以《1963年大英博物馆法》为借口,拒绝归还帕特农神庙雕塑等争议文物。
    维护文物市场利益
    欧美是全球文物交易中心(如纽约、伦敦、巴黎拍卖行)。加入公约后,可通过“合法来源证明”制度,将非法文物排除在市场外,保护合法交易链,维持市场秩序与经济利益。例如,美国在2000年后加强执行1970年公约,要求进口文物提供来源证明,实则推动市场“洗白”。
    外交与软实力需求
    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发达国家可掌握话语权,影响公约条款的设计(如弱化追溯力)。同时,以“文化合作”名义与原属国建立联系,换取其他领域利益。例如,意大利以归还中国文物换取贸易协议。
    二、对发达国家的意义
    巩固文物占有的“合法性”
    公约通过“非追溯性”条款,默认了历史上通过殖民、战争获取文物的现状。加入公约后,发达国家可声称其馆藏文物“合法持有”,如大英博物馆宣称其藏品是“为全人类保管”。
    控制国际文物贸易规则
    作为主要文物市场国,发达国家通过公约将自身标准(如来源证明、拍卖流程)推广为全球规则,主导文物交易的话语权,确保其市场垄断地位。
    转移矛盾与选择性归还
    通过少量象征性归还(如德国归还纳米比亚殖民时期文物、荷兰归还印尼文物),转移对系统性掠夺的批评,同时保留大部分高价值藏品。例如,法国卢浮宫仅归还了26件贝宁青铜器,但仍有数千件类似文物未处理。
    学术与文化话语权优势
    发达国家以“保护能力不足”为由,拒绝归还文物,并强调其博物馆的“研究价值”和“全球公共性”。例如,大英博物馆称若将埃尔金石雕归还希腊,其“跨文化叙事”功能将受损。
    应对国内政治与社会运动
    近年来,发达国家内部要求正视殖民历史、推动文物归还的呼声高涨(如“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推动欧洲反思殖民遗产)。加入公约可部分回应国内进步派诉求,缓解社会分裂。
    三、矛盾与争议
    尽管发达国家加入公约,但其行为常被批评为“双重标准”:
    法律工具化:利用公约条款保护自身利益,如援引“时效制度”拒绝归还(意大利曾以诉讼时效为由拒绝中国追索文物)。
    选择性执行:对盟友国或弱势国家施压,却对自身历史问题避而不谈。例如,美国高调追索伊拉克被盗文物,但对本土原住民文物归还进展缓慢。
    文化霸权延续:通过“全球文明守护者”叙事,将文物占有美化为“拯救行为”,维持文化解释权。

    结语
    发达国家加入公约的本质是平衡历史包袱与现实利益:既需应对道德压力,又试图维持对文化遗产的控制权。对中国而言,需在承认公约积极作用的同时,揭露其局限性,推动更公平的国际文化秩序,最终实现“文物回家”与文明尊严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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