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状元被拒 只因一字之差的专业…

  • 是有可能,但是这个新闻我认为可能性非常小。有些事情不是想得那么复杂的。说真的,如果是萝卜坑职位,那么,第一,既然是萝卜岗位,这个关系户不跟用人单位,即那个徐州建设局打好招呼,徐州建设局还会打报告上去要人?第二,好,哪怕后面的报告是做做样子,我们认了,那么为什么要引起后面争议的时候才玩这个套路?直接把这个主人公“扼杀在摇篮”不就完了,而且操作起来更加简单。例如,限制为本科(不要研究生,主人公GG)。专业明确就是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不是类别,而是最细的那个专业名字,直接在报考审查的时候就把这个潜在对手主人公给GG了。还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其实事业单位面试不那么严的),既然内定好了,而且面试这个玩意本身就是主观的,说东也可以,说西爷可以,总有给你高分给你低分的理由。既然那个萝卜能拿第二,那也不弱,你说第一和第二有多大差距?在这里打点好你告都没用,“合法合规”。所以显然,这不是萝卜的问题,但确实是现在的招聘跟大学的专业有所脱节的问题。
           其实正是因为要限制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走后门”的现象,所以人社局有专门的文件严格的规定各种招考条件,必须按标准全部满足。如果不这样的话,那比如一个关系户体检有一项不达标,然后用人单位只要开个证明,表示这项不影响我们单位的工作,我们愿意接纳,那不就录取了?亦或者像这种专业处于擦边球的情况,我单位开个证明,表示这个人专业反正适合做我们这个岗位,我们同意录取,那不也录取了。就是因为要防止走后门,所以人社局这里有文件专门用于审核卡人,非常严格。不要以为你们觉得好像这个个例差别不大,人社局放放手过去了,媒体开心了,主人公开心了,键盘侠们开心了,皆大欢喜是不是?呵呵,想多了,用不了多久,上级人社局一个通知下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规范性专项检查的通知”。我们在键盘这边可以随便喷喷社会,发表发表意见。人家可是要担责的。从办事员到分管局长再到一把手,谁被查谁倒霉。那要怎么办?可以,你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随便哪个人敢签个字,同意变通处理。好,恭喜你,人社局没有责任了,下一步该省纪委出马了,那个签字的遭殃了。于是“电话抗议、局长信箱、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纪元的申诉绕了一圈又一圈”自然可想而知了。所以他找谁都不好使,这事没人敢担这个责任的,换成你在他们那个岗位上面,你敢?那么我们从源头上面看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我认为,第一就是,招考单位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他们局显然是缺一个写材料的人,所以上报计划的时候几个领导讨论了下,就定下了招个文秘岗的方针。然后单位负责人事方面的就拟订计划上报啊,上报的时候写了汉语言文学,学历嘛想想,我靠,如果有研究生来,岂不更威武霸气,我们也不排斥,好,那就定本科及以上。领导过目了表示就那么地把,然后就上报了。(问题:现在大学的专业真是五花八门,为了收学生的钱,巧立专业,多报计划,所以一个大专业下面又分一大堆小专业,很多小专业外行人根本看不懂属于哪类学些什么鬼。隔行如隔山,人家建设局也就想招个能写材料的文秘而已,谁会为这个仔细研究你大学专业啊……所以对他们来说,上报的时候写汉语言文学和汉语言文学类,有区别吗?木有,在机关单位,事实上哪怕不是文学类专业,领导让你上,你就上,主要是你听话敢写,哪有完成不了基本工作任务的,当然,要写得水平高一些,那确实刚进去还是文学类理论上厉害点)好,然后毕竟是事业编的招考,比公务员考试还是要松很多。我估摸人社局把人员报考的初步审核分解到各个计划单位了,也就是建设局自己审核报考你这个单位的人员。人家一看,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是文学类的,这人还是研究生,能写材料,够了,你可以报考。然后人社局这个时候也不会再审,反正多你一张卷子不多,他们在最后再把一次关(问题:确实很多事情,政府的各个部门太多各自为政,或许有利有弊吧。不过在这里就体现出来一个问题就是,其他单位对人社局的审核政策明显不够了解不够专业,导致按人社局严格的审核标准应该直接PASS掉主人公却被其他部门放进了招考人员之列,结果浪费了招考人的精力时间)。然后笔试面试明显还是相对比较正规的(我们还是要相信,毕竟是徐州算是全国比较发达的地级市,这方面规范性还是有的),不然他哪能双第一。好了,到最后本来皆大欢喜,结果人社局最后审查的时候发现不对了。这时候注意,人社局基本上就只审被录取的人了,他们的工作量减轻太多(一个岗位假设报名50人,当时要审50,现在只要审1人,你说轻松多了不),自然也会看得更细。结果眼尖懂业务的老司机就发现,大事不妙了:“领导,我们这回的状元,他,他……”那也没办法啊,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领导表示,可以变通录取吗?这位录用科科长肯定的点点头,递上一份文件:“请您签个字吧。”于是,从副局长到局长都沉默了……然后就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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