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已被删除

  • 都是低成本。上次“掏燕隼”者被判刑还有那么多人为他鸣冤叫屈,可见在许多人眼里那是小题大作。至于在南方某个地方,什么野生动物都敢吃也不是新闻,从没见吃者受惩罚,有人吃就有人猎杀。为什么中国是收购、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大市场?还不是因为犯罪成本低!

回复1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