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厅通报通报唐山打人事件,大家从中读出了什么

  • 所以这就有个问题,究竟法律是为了实际问题或者实际需要而制定,还是为了某个标准而制定。
    或者说如果现实问题和某个法学理念有冲突,到底是去更正理念,让理念去适应现实,还是去校正现实,去让现实对应理论?
    再或者说,我们看专业司法者的解释往往是某某法条或者法律体现了什么法学理念的精神,但这些法学理念的精神又是从哪里来,体现了谁的理念呢?

回复2

  • 这就是所谓专业,任何事物只要专业化,一定会逐渐偏离一般人的一般观念。这是不可避免的,这只能通过教育和宣传使普通人提升自己的认知,从而改变普通人的观念。毕竟,今天的人们已经不能回到当年“差不多”先生的水平了。细化和专业化是社会的进步。
  • 没错,不接地气的所谓高大上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就是横在法律和百姓之间的一道鸿沟。是轻还是重,其实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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