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嫖娼通报被“社死”,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牺牲个人隐私权吗?

  • 江淮老渔夫 吃瓜也是一种态度,围观也是一种力量。
    捞金的时候就是公众人物,犯错的时候就要谈个人隐私。
    李云迪在演出参加演出和参与活动的时候会把名字藏起来吗?只发出通告李某迪,或者某某钢琴家进行表演?
    显然不会这么做啊!
    他的名气会给他带来很多收益,当他在开展活动的时候,就利用公众人物的影响力获取收益,那么违反了法律法规受到惩罚的时候为什么要谈保障隐私呢?
    为什么他公众形象和影响力就不能受到惩罚呢?

回复2

  • 非常同意你的说法。
    同时还要补充下  中国的老话  行的端  坐的正
    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人在做  天在看   不做亏心事 不怕鬼叫门 
    躲的了一时  躲不了一世。
    古人都明白的道理   大写的人是通过平时自己的品行做出来的   不是通过隐私保护出来的。
    在信息不那么发达的古代社会 古人都总结出了这些经验   人只要做了坏事  是根本满不住的 
    瞒的了一时  瞒不了一世。
    当一个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  需要所谓的保护隐私来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的时候
    这是社会道德水平的进步  还是退步?
    中国评价一个人   从来是道德为第一优先  仁  义   礼  智  信  忠诚  勇敢  善良  等等  利益往往是负面的评价
    见利忘义这句损人的话  可见义为先。
    尽管这么多年来 受西方的利益优先影响很深   中国很多人平时做事 也是按利益优先的原则做事的。
    但大家扪心自问  每个人内心的最深处   选朋友的标准是什么   找对象的标准是什么   尊敬的人的标准是什么
    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一定是有情有义的人    而不是利益优先 见利忘义的人。这就在每个中国人内心
    的最深处  比西方所谓的宗教信仰都坚固,这已经成了我们文化中自带的基因。
    尽管现在很多人也跟着喊保护隐私  但出发点是  防止被电话短信什么的骚扰  弄的很烦,跟一些西方意义上
    的保护隐私并不一样   西方很多所谓的保护隐私  目的是为了遮掩干过的坏事,在用法律手段逃避处罚。
    这个意义上的所谓保护隐私  其实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是不认同的。
    身正不怕影子斜   干了坏事  就要付出代价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这是天道循环   中国人认同的是这个。  
  • 依你之见,谁不在捞金?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都叫捞金?
返回文章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