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负债”,第24条婚规有解吗

  • 首先,我没有扣帽子。我只是说评论里又不少“给渣男洗地”,没有说洗地的都是渣男。当然,我指的渣男是“恶意借贷然后让老婆还债,离婚了还得还”的这种,我说是渣男你觉得有问题吗?
    其次,我高度认同你最后一段所以我们的价值观没有本质矛盾。我只是觉得评论里有些人说“结婚就应该有难同当,你遇到人渣遭受的‘难’特别大是你眼瞎”这种人三观需要重塑。看错人结错婚不是活该要背着自己见到没见过的债务,法律应该想办法帮忙解决这种问题——当然很困难,但不能坐视不管,冷冷地说一句“有难同当去吧”。我没有偏袒可怜的人,更没有无限偏袒,相反,我只是觉得要给他们一个公正。潘金莲也好娶了那个留洋归来的女博士然后恶意举债再离婚的那个人也好,都是应该被法律制裁的,我在这点上赞同你说的最后一段话的每一个字。

回复1

  • 纵马骑行的雨天 贫僧要纳妾~
    那些话确实是我以极端应极端,说的过分了。但是我的核心思想是司法公正,讲法律不能带感情。无论男女如果是恶意举债,就应该判诈骗。如果是正常债务就应该共同承担。婚姻本来就是责任共同体,权力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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