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最新进展

  • 答案就在警方的通告里明摆着:“发生关系”。既没说是“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没说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说明“发生关系”是有确凿证据的,而是否“强行发生性关系”则均无证据支持。所以,绝不是你所说的“警方认为都美竹不是QJ”!正因为你说你是做过检察的工作的,所以,我想,你应该知道,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无论警方还是检方,都不会轻易下“认为都美竹不是QJ”这样的结论的。所以,警方仅仅用“发生关系”一词恰恰体现了警方的严谨。

回复1

  • 你没听说过“疑罪从无”吗?
    你自己说了,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强行发生性关系”。
    那我告诉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就要认定无罪。所以,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都美竹被QJ的情况下,就要认定都美竹没被QJ。这就是刑法,全世界刑法都是这个逻辑。你要是连“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都不知道,那我希望你先去学学。
    你要是继续坚持自己对“发生关系”一词的理解,那我由着你。但你要是混淆刑法逻辑,我就不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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