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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看法,一方面是在蔑视农村人民,人为他们不配法治的愚民,一方面是在蔑视法律,认为没有地方上的强人配合,法律就没有意义,你举例说30年前怎么怎么,30年后怎么怎么,其实你的例子举短了,因为这种想法从乡贤治理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你说的不过是乡贤的现代版而已,而且因为这种模式流传时间长,极有群众基础,甚至很多基层干部都有这种想法。而实际情况是你所推崇的强势村长,往往最后就成了鱼肉乡里的村霸土皇帝,虽然他们的确能维持一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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