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反垄断指南》将深刻影响平台企业

  • 象微信、支付宝等已经绑定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已经涉及到极为广泛的个人权益,在这种情况之下的“封号”,对于个人而言无异于“刑罚”,我就问一下主管当局,阿里巴巴和腾讯的封号能否做到公开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以前电信要封号还需要有主管部门拿出违法依据,还可以投诉和撤销,腾讯封号就留个机器人来应付,个人即不知道具体如何违规违法,也没有申诉渠道,请问有关部门,互联网上有没有法?!

回复2

  • 咸吃萝卜淡操心 80后分清
    有道理,占在个人立场二马的这种操作完全是蛮横无理,连个申诉的渠道都没有,真不要脸。真正见识了一下什么叫逆淘汰!
  • 再补充一点,韩非子的“刑德二柄不可授之与人”,支付宝和微信的封号,在大量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与其绑定的情况下(比如健康码,比如政务小程序等),其封号等于刑罚,国家把这样巨大的“刑柄”交给个别寡头,真的是不害怕吗?

    如果国家都不怕他们带国执法,我等小民是不是该怕二马而不该怕国家?

    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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