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学生在校被母亲扇耳光后跳楼身亡,如何看待当众打孩子的教育方式?

  • 代小朋友,对于“死”,有身份有地位、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叫“逝世”,普通人叫“离逝”。还好,你还知道不能用“驾崩”。对不起,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媒体对玻璃心们争取存在的依据的种种努力,不是像你说的嘴下不留德式的杀它个片甲不留,恰恰相反,而是学生们们引据法律,拒绝老师从他宿舍、抽屉和身上搜手机,然后他上课玩手机,还和几个同好大声讨论手机游戏里的惊险细节,而完全不管这是在老师还在上课,其他绝大多数同学需要听课的情况下,然后老师制止的声音盖过了他们的嬉笑声,家长就会过来投诉吵架,说老师的恐怖声音吓坏了孩子,要去看心理医生,老师要负责一切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车油费),前些年社会舆论和媒体一边倒支持学生和家长,愤怒声讨老师不尊重学生单个人的人权。这种情况下,学校往往责令老师出钱并且向学生与家长认错,以求得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得以延续。最近情况略有变化(请注意,我用中性的“变化”一词,而未用褒义的“好转”),大家似乎在辩论:这样下去对学生、对家长、对国家、对民族真的很好吗?我的观感,至今未争论出个好坏来。所以,你叫读者口下留德,我不知你依据什么——观察者网网民其民族使命感很饱满,他们可能明确是非对错,往往解决方案就矫枉过正了。但是,我们不妨来个假设,假设少年的母亲真的错了,那么,对于别人的错一定需要用死亡去惩罚她才能彰显中学生也有人权吗?再说,你就能确保你自己一辈子都正确吗,万一的万一,你不幸错了一次,相关人等也一定需要用死亡来反抗你的“专制”误判,以示自己坚决捍卫西方的人权吗?你代小朋友发帖,我等你代小朋友答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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