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男子持刀砍伤11人,有精神病就诊史

  • 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要负 民事赔偿责任。
    我建议国家明确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如果无力的,应该收入 精神病院或者指定特定的监护人。
    而监护人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和一定的刑事责任。
    国家扶贫完成后,应该对于弱势群体(比如残疾、精神病),进行扶持。

回复1

  • 已注销用户 心直口快请谅解,愿国家稳定,愿民族强盛!
    1、 除非24小时精神病的不负刑事(但这类必须强制送院医疗可以国家全免收治,这钱全国人花的起)
    2、那种间歇式的,比如文中的,要么如第一条,要么和正常人一样必须同等处罚。
    3、有一种叫潜意识,如果知道自已有病,那就请第每天给自已灌输不要伤害别人。(这条我是说间歇式精神病的),而不是现在直接就全免刑事,其从心里上就不会给自已灌输不伤人的意识。
    4、还有的就是利用法规犯罪。
    5、一句话非故意的必须以命还命,还不还是死伤者家属的事,精神病的无论是发病还是不发病,个人认为都是故意的。
    11个人啊,难到还要让普通人忍受这些,有一些事真的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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