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通报“学校操场埋尸案”

  • 还是看看公诉人的起诉书再嚷嚷吧。什么“举报腐败”被杀,屁!犯罪人放高利贷,涉嫌非法拘禁罪,百分百是高利贷纠纷引起的刑事案。
    百万不到的工程被举报“偷工减料”,不至于要报复杀人。
    谋杀案埋尸灭迹很平常,别跟着媒痞耸人听闻恶意炒作。

回复1

  •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你说公安部扫黑办满口胡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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