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判射杀11岁女童 说“原来不是兔子”后逃离

  • 法律讲究事实,事实要环环相扣。
    比方说,嫌疑人买气枪后,出门试枪打猎,本想打兔子,误伤他人,这就是过失杀人/伤害致死。从受害者家属的叙述上看,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也合乎逻辑。
    如果说嫌疑人是故意射杀受害者,当然也有可能,但是需要有犯罪动机。既然是故意杀人,一般情况下,情杀、财杀、仇杀等等,无冤无仇主观想练枪杀人,除非是极端思想支配的恐怖分子,否则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射伤人后,重伤本不致死,不去救治,导致死亡,直接因果,可以判间接故意杀人。但这里面也有是否意识到对面重伤等一系列法律事实需要检验。
    这个案子具体案情报道并没有说清楚,总的来说,无论是以过失致死,还是以间接故意杀人量刑,即便加上非法持枪,量刑也就是在十年左右。别说死缓,无期徒刑都不太可能。如果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还可以更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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