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判射杀11岁女童 说“原来不是兔子”后逃离

  • 瞄准a目标,误伤旁边的b 这个是误伤没错  请问 瞄准的就是a击中的就是a 只是把人看成兔子,这个算是完全的误伤?当然不是故意杀人.但是这个说成误伤感觉欠妥.
    虽然不是故意,但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回复3

  • 你们仅凭观网报道的那一点线索就讨论案件如何定性与量刑是否太草率了?刑事案件讲究的是谨慎性与完整证据链,在司法机关准确调查结果报告未出来前任何探讨都是没有意义的。
  • 不用和他争了,那个虫二是法盲,这个绝对是故意杀人罪,因为我国持枪非法,而且一个成年人完全有能力预见在农田里开枪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其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这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杀人。至于他造成后果后不实施救治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应当从重判决。
  • 如果a是人,想杀a却杀了b仍然认定为故意杀人。因为主观上是杀人故意,行为上危及了人的生命,仍然可以认定为主客观相一致。假如嫌疑人就是想杀兔子,行为也是要看环境的,如果是在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那嫌疑人不可能认识到那会是人属于意外事件,如果就只是在村庄周围的草丛中,但是你没想到会有人来,情况就变成了没有认识到又应当预见到,属于疏忽大意过失杀人,如果朝田地里射击,田地里有人劳作太正常了,明知道可能是人还放任发生应该定间接故意杀人。
    非法学相关,仅知道一点皮毛,说错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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