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女律师在法院门前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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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不正是律师和国内法学界一起推动与英美法系接轨的结果,国内现在至少在立法精神上已经接受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实践中就是在有罪与无罪之间存疑时,宣告无罪(现在证据不足放人却被媒体大肆渲染成冤案的还少吗?);在重罪与轻罪之间存疑时,认定轻罪;在数罪与一罪之间存疑时,裁定为一罪;就是否属于从重情节存在疑问时,应当否认从重处罚;无法确定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应当认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而不再追诉……其实法律上罗里吧嗦一堆,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宁纵勿枉!可是呢,一旦摊上自己了,悄悄这架势,拿放大镜扯出一堆自我推论的疑点,连人家神情不慌张也是疑点,还给公安下指导棋,圣母原宥精神也没了,说到底还是宽于待己、严于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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