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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风轻飞 死胖子
    因为你一开始的回复就是rule of law的思路,你的看法就是海洋法系的,不是rule  by  law。
    还有,你说的也是,中国的律师很多人意见很大,嗯,很多什么死磕律师啊大v啊,这些人更羡慕美国的律师,更羡慕美国的律师地位和收入,这个不用遮掩,这个就是一部分律师的目的,就是把自己变成政治建构中的一个阶级,而政治架构的阶级,食利阶级就是一部分律师的目的。
    有什么不能直接说出来的?又何必隐瞒?一部分国内的律师不就是想要把法律的解释权拿过去么?又有什么不可以直说的?
    多个阶级?多个什么样的阶级?别遮掩了呀,律师想要成为的新阶级只能是食利阶级,其他地位的,他们是不会接受的。
    偷换概念?我只是把你不好明说的说出来,又有什么好怕的?
    呵呵,你在好好看看你的发言,你的看法真的有意思呀。

回复1

  • 本来还觉得你这人虽然不同意我的意见,好歹大家还能各抒己见的讨论。
    但你要是玩以偏概全偷换概念,然后给我脑补一堆不存在的东西,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觉得如何就如何吧。
    另外,俺不懂鸟语,就别张嘴夹上几个鸟语单词玩高大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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