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外蒙古独立?

  • 外蒙独立乃实践三民主义的楷模

    蒋中正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于主持中央常会、国防最高委员会联席会议中的发言

      我今天代表本党的同志根据国父的遗教说明我们今后对省区以外边疆民族问题,换言之,就是对於外蒙和西藏民族问题的方针,我们中国国民党,自民国十三年改组以来,外蒙古就派代表来参加祝贺,我们国父对他们的礼遇,有如上宾,从没有视他们为藩属的意念与态度,决不像北京政府对他们视为殖民地加以压制。我们国民政府成立以来不仅对於外蒙如此友爱,就是对於西藏也莫不如此。我全国同胞必须知道如果我们忽视这些民族平等自由的意志,抑制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这不仅违背我们国民革命的精神,且足以增加我们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纷扰,贻误我们建国的百年大计,亦影响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至於外蒙自北京政府时代民国十一年起,在事实上已脱离了祖国而宣告独立,如今已届二十五年,我们早已明了我们如不能以国民革命的原则,和本党一贯的传统政策用断然的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势将引起永久的纷争,对於国内安定与世界和平,都将因此要发生重大的影响,今当日本帝国主义已告失败,东亚和平秩序,初见端倪之际,我们认为这是解决这一重大问题的时机,如果外蒙以友好的精神循合法的程序,提出他独立的愿望,我们政府自当予以承认。

      我在这裏要指出我们实施民族主义的三个重要原则:第一,我们中国政府和人民必须怀抱崇高的精诚,与坚定的决心,断不能效法日本对待高丽的行径。凡对於他持有自治能力与独立精神的民族,必须予以精诚的扶持其成长,使之达成自主和独立的目的。我们必须一反日本帝国主义之所为,使东亚大陆在世界反侵略战争全面胜利的曙光之中,树立民族自主和自由平等的基础。五十年来,我们中国国民党国民革命推翻满清,反抗日本,不仅为中国本身自由平等而奋斗,亦且为高丽的解放独立而奋斗。今日以后,我们更须本於同样的宗旨,与一切有关的盟邦,共同尊重民族独立平等的原则,保障他们行将获得的地位。第二、在省区以外的边疆民族,具备自治能力,与有独立意志,而在经济政治上到达了可以独立程度之时,我们的国家对他们必以亲爱友好的态度和精神,自动的扶助他们独立自由,永久视为中国平等的兄弟之邦。不因其离开祖国而发生恶感或歧视,而我们各民族,亦必须对其祖国以和睦亲善的态度,循合法的程序,向其政府提出愿望,以达成其目的,不可采取反抗祖国的行动,以引起民族之间相互的仇恨。第三、各省区以内的大小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一律予以平等,在信仰上、级济上亦予以充分自由而不加以干涉,以达成我们各宗族间精诚团结友爱互助之目的。

      如果我们大家注意上述三个原则,防制所述各种弊端,我们对於外蒙合理合法的要求,决不加以阻碍,并将予以扶持而使之实现。西藏民族的政治地位,也是久悬未决的问题,我可以负责声明,如果西藏民族此时提出自治的愿望,我们政府亦必将赋予高度的自治。如果他们将来在经济条件上能够达到独立自主的时候,我们政府亦将如对外蒙一样的精神扶助他们的独立,但必须其能巩固其本身永久独立的地位,不可蹈袭高丽过去的覆辙,一面要求祖国承认其独立,而一面即被日本的违约并吞为其奴辱,又要使我祖国为之数十年之牺牲奋斗,而始获得今日的解放。

      外蒙西藏问题的解决乃是我国民革命最大的任务,也是民族主义实现的楷模。我个人必负起全责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我全国同胞亦本著国民革命的原则和民族主义的精神,协助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使其得到圆满的结果。为了世界和平与安全,为了国家巩固与建设,我们对於全世界民族问题的主张,必须依据大西洋宪章与三民主义的精神来求得解决。至此我对於我们中国西南边疆上的几个民族问题,也是以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关系,不能不表示我们中国的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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