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已被删除

回复1

  • 刑辩援助制度本质上还是以防万一的,万一碰到错案呢?万一进入某种时期了呢?至于这些常规操作的代理词,法官听得都不要听了,从轻减轻的情节都有明确详细的司法解释,能适用就适用,不能适用就剔除,指望律师在量刑上发挥多大作用,那是港剧看多了。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