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反杀案”当事人放弃申请104万国家赔偿

  • 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后,赵印芝的代理律师就说了,是否申请国家赔偿要看赵印芝的意见。这就说明,律师早就知道申请国家赔偿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关键的问题是赵印芝王新元“无罪”结论并不是司法审判结论,只是检察官的观点,检察官没有司法裁决权,所以,检察院的不予起诉决定书不能作为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检察院不能判决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
    检察院不能裁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那就是说该案是否“冤假错案”就没有定论。连是否“冤假错案”都不清楚,连责任主体是谁都搞不清楚,谁会受理国家赔偿申请。
    要认定该案是否“冤假错案”,检察院说了不算,必须经过司法判决才算。赵印芝王新元与受害人王磊的家属,谁不敢接受司法判决,呵呵。。不用说了吧?别看检察官,律师、媒体记者、喷子振振有词的“弘扬正义”,他们敢让赵印芝王新元在法庭上接受司法裁决吗?、
    说句实话,挺同情受害人王磊的。不知是否巧合,不予起诉的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外地人。昆山案的刘海龙,赵宇案的李某,该案的王磊无一例外都是外地人。
    于欢案的受害人是本地人,内蒙的案子受害人也是本地人,吉林的案子受害人是本地人,瓮安案的受害人是本地人,这些涉及“正当防卫”的案子无一例外都没有被“不予起诉”,全都被起诉判刑。
    司法要公平公正,不要。。。。

回复1

  • 检察院一直很低调,但你不能忽视他的存在,它是法律监督机关,同样,刑事公诉案件走到法院前必经检察院的审查,刑诉法赋予它绝对不起诉的权力,这些都是于法有据的。我上面说的那一段其实是法理方面的解释,国家赔偿,有专门的国家赔偿法,行政法范畴。
    最后你说的外地人话题,你真的想多了。我只想说,检察院非常非常关注人民的呼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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