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150万平方公里的外蒙这么割让出去的!

  • 血沃中华 知我者谓我心忧
    哈哈,国际法!…
    《辛丑条约》就是最大的国际条约,照国际法标准,中国不还就是最大的无理!…北洋时代在赔,老蒋的年代也在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应该赔下去才对啊!

回复3

  • 民智已开,偷换概念这一手现在不太好使了。

    国际法是在国联至联合国成立以后逐渐形成共识、制订的规约统称,重点之一是约束国界划分的相对稳定。

    “辛丑条约”签订之前还没有国际法,包括西藏与英国签订、我国与印度争议的“麦克马洪”也没有国际法效力;“辛丑条约”赔偿条款即使放到现代法规语境中,也只是国家间战争附带民事赔偿,不服或不遵守可提出国际仲裁,但最终还是实力说话。

    港澳租借的条约也没有国际法基础,我们是随时可收回的,但当时为了与全面封锁我国的西方有一个经贸窗口而暂不收回;当已打开西方政经缺口后,以百年租期到期和平收回是给英国保留面子,当时就摊明不行就武统,最后英国虽不情愿也无可奈何。

    蒋该死真正该死的卖国罪行是:二战后为力保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权,不惜放弃外蒙、放弃琉球群岛、放弃纳土纳群岛、放弃驻军日本……所以,我们的海权主张只能从十二段线退守至九段线,又因为50年代初国民党有当时亚洲国家最大海军舰队却不守土而专攻大陆,以致实际退守七段线,蒋该死放弃这些海权让盗贼美国托管的结果导致钓鱼岛争端。
  • 真傻还是装傻?正如我上面说过的,如果占理你可能赢,如果连理都不占,你凭啥赢?各种不平等条约你可以说不平等不予承认,同时当然也得做好为此付出代价的准备,但对于外蒙的外交承认从法律角度可不是不平等条约,连这两者的区别都看不出?就这智商也好意思出来评论?
  • 浩浩 人呐怎么过都是一辈子
    你这个例子不对,《辛丑条约》47年结束了,新中国49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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