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拉拽冲卡摩托致人死伤?警方回应

  •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四)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回复2

  • 己经说得很明确,交警依法执行任务,没有一个行为是违反法规的,人家法律条文不比你这半吊子货理解得清楚?1:交警判断嫌疑人有严重暴力倾向,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2:事发地点相对安全,行人较少,即时拦截可避免更大安全隐患。3:嫌疑人车辆是三无产品,事后无从追踪,并判断嫌疑人对公共安全会造成严重威胁。4、已经用交通设施进行拦截,但嫌疑人仍蛮力强闯,不站在嫌疑人行进方向上拦截,难道在与嫌疑人行进方向相反的车道上拦截?又或者在离嫌疑一百米远的田埂上进行拦截?你逗笔吧!
  • 你看看这是是第几章,名字叫什么,不要没研究就乱引用。我告诉你吧,这是第七章,安全防护章节,旨在提示执勤交警注意自身防护。并不是用来给逃避处罚找借口的。逃避检查在先已经涉嫌妨碍公务,后果当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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