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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拉达 观点不同,欢迎来辩!
    阁下,请就事论事,千万别乱扣帽子,本人可没有借陈清泉来否定宪法,本人只是觉得地方性法律法规要详细,不可模糊,不可让这些条文成为别人的生财工具。
    如果南京的地方法规重于《刑法》,那就请在全国各大媒体公示一个月以上,要是大家一不小心,到南京,没有默哀,没有鞠躬,或言语让有此人不爽,就被判刑,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回复1

  • 壬之 眼界所及,世界所在
    第二段,阁下不觉得你的语言和当时香港审议国旗法时反对派的荒唐论调一模一样吗?我觉得我没必要和一个有被害妄想倾向并以此行阻碍立法之实的人讨论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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