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的事儿,证监会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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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A是个贼,住在朋友B家中,在盗窃C的时候,被D发现追赶,A慌乱之中将贼赃藏在了B家中并顺利逃脱,而B不知贼赃使用了贼赃。事后A被警察抓了也坚称B并不知情。这个大概就是小明的辩诉了吧。而事实上B对A知情且为A提供了庇护,并对A的贼赃进行分成。
    请问,这时候是应该警察来取证A与B是共犯,还是B应该自己证明自己与A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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