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还发生过好多这类所谓的“维权”

【本文来自《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举报索赔:卖家被罚5000元 》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深圳还发生过好多这类所谓的“维权”    :有人到个便利店买包烟,出门了掉包为同品牌假烟,拿回店里要求大几千私了。  或者是买个零食,掉包成过期的回去要钱。   

我自己有一个便利店,虽然已经有日期检测的规定,但我是深知要保证所有时刻所有商品100%都在保质期内是不可能的,哪怕很小的店都有数百种商品,因为摆放次序等问题确实偶尔会有过期情况。   自己有这种可能性,那主管部门来清查的话随便就是一大笔罚款,你说你该怎么办?    

就烟草事情来说,基本上所有店都没有所需的全部香烟,普遍存在调货的事,那你是怎么保证所有来的烟都是没问题的?  你是开杂货店的你也不是烟草专家,来的烟草不对你其实也是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你敢硬碰硬去处理吗?         

就我个人看,有些法规是脱离实际求全责备,如果完全按照法规经营就必然倒闭的话,那到底是店主有罪还是法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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