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江 | 近代“自然”语义身世之谜
王中江教授
文化转型产生新观念,新观念又引导着文化转型。近代中国文化的转型就是如此。东西方文明和思想的融合产生了许多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又反过来塑造着东西方思想的融合。词汇是人类发明表达思想观念的工具,也因为人类交相复杂的使用而具有了生命力和生命史,从而成为人文语义学的重点关注领域。词汇的生命力和生命史,是其意义和用法既不断传承又不断变化双重运动的产物。这里笔者想就近代中国“自然”概念的身世进行考察。
“自然”是携带着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古老词汇,它在近代以来发生了一系列转变。当它和西方的nature概念联系起来之后,产生了一个近代中国自然观念的成长史、发展史。在近代中国逐步建立起来的新的学术或知识体系中,“自然”一词所指的事物占据了科学对象的半壁江山和技术对象的几乎所有领地。“自然”的“实体”意义是在近代中国产生的意义,而不是古典中它原本就有的意义。因为古典中国的“自然”概念,整体上不是用来指称宇宙、万有、万象等一切现实具体事物,或者说它在这方面的意义非常稀薄。“自然”作为中国古典中的一个关键词,可以说,在近代以前就经历了传承和变化的复杂历程。
作为nature译名的“自然”溯源
日本将“自然”作为nature的译名并固定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过程。近代中国在接受日本的译名之前,一直没有用“自然”去翻译nature。近代早期中国主要将之译为“性” “本性”,这在一个时间段上影响了日本的翻译。近代中日在西学译名上彼此相互影响,先是中国主要影响日本,之后反过来主要是日本影响中国,这使得认证“自然”作为nature译名的源头产生了疑难。实藤惠秀的名著《中国人留学日本史》,在“中国人承认来自日语的现代汉语词汇一览表”中,将“自然”列为现代汉语词汇中的日源词。实藤惠秀说这是中国人承认的。他的根据是高名凯、刘正埮的《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年版)一书。在此书中,“自然”被认定为现代汉语中来自日语的一个词语。但刘正埮、高名凯等编的《汉语外来词词典》,只是将“自然淘汰”看成是源于日语词,而“自然”却不见了,这实际上是不再将之视为日源词。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难道近代中国作为nature译名的“自然”真的不是源于近代日语词汇吗?如果是这样,“自然”在近代中国的实体化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这就需要回溯近代中日是如何理解和翻译nature一词的。我们先简要看一下近代日本的翻译线索。令人惊异的是,在1796年的《波留麻和解》中,荷兰语的natuur已被翻译为日语汉字词汇“自然”,也被译为“性质”。但奇怪的是,在1890年代之前,除了偶有的法语“自然”译名,其他译名都不使用“自然”,而是使用“性”“本性”的译名。从1855年的《和兰字汇》到1867的《和英语林集成》,从1881年和1884年的《哲学字汇》到1888年的《汉英对照伊吕波辞典》等,都没有用“自然”来翻译西语的nature。直至1891年大槻文彦的《言海》、1894年物集高见的《日本大辞林》,明确用“自然”去理解和翻译nature。1912年版的《哲学字汇》(“英德法和”)中的“自然”译名已算比较晚了。
从18世纪到明治时期的日本思想家,往往用来自古典中国的“穷理”概念去理解西方的自然科学。在自然科学启蒙方面,日本近代思想家以小册子通俗地介绍和传播西方文明和自然科学。在明治初期,从1868年至1872年间就有不少这类小书册。如福泽谕吉的《训蒙穷理图解》、永泽克久的《训蒙穷理新编》和鸟山启的《童蒙穷理问答》等。可以看出,这些书册的书名大都使用了“穷理”二字。明治初年,福泽谕吉有一本《穷理全书译稿》,在这部译稿中,福泽用“穷理学”去理解natural philosophy,将之音译为ナチュラル·フヒロソワヒイ,这个词现在译为“自然哲学”。福泽界定“穷理学”说,穷理学就是讨论物的性质和规则的学问。在《劝学篇》中,福泽说“穷理学”是探寻天地万物的性质和知晓其作用的学问,强调人事要遵循天然的道理和基于天的道理而活动,“世界文明的进步,都是人们探讨不管是天地间有形的物,还是无形的物起作用的方式、弄清其真实所实现的”。为了穷理,福泽认为人要有怀疑精神,西洋文明的发展都是凭借这种怀疑精神达到真理的。格物穷理是这样,人事的进步也是如此。
“自然”在本土的近代身世
而追溯晚清中国指称科学和技术对象的语汇,辞典编纂者们首先不是用“自然”,而主要是用“性”“本性”“性质”等去翻译nature;晚清的思想家们一般也不用“自然”去表示科学的对象,他们使用的主要是中国古典中格物之“物”、穷理之“理”等词汇,主要是用格致学词汇表示自然科学的意义。往前追溯,明末清初的传教士们就是用“性”“性理”翻译natural。如《寰有诠》《性学觕述》将现在一般翻译为“自然哲学”的natural philosophy翻译为“性学”。据此,明清之际的传教士和中国思想家们也主要将nature理解为“性”“性理”等。显然这是直接将中国古老的“性”和当时流行的“性理”看成相当或最近于nature意义的词汇。
这样的理解和翻译对晚清传教士也许产生了影响。从1840 年到清末的英汉工具书,整体上没有将nature译为“自然”的。马礼逊的《英华字典》等英汉字典,都是在四五种意义上来理解和翻译nature的:指性、性质、本性、理、性理和天理等;指天地、宇宙、万物、主宰者等;指天地的运行和活动等;指事物的性质和种类;指人性、人的性情、才质等。其中都没有“自然”的译名,而且首先都是用性、本性释nature。但对natural的释义,除了卫三畏的《英华韵府》没有用形容词“自然的”译名外,其他英华字典对natural的释义都有“自然的”译名,也有“天然的”译名。这说明近代英华字典的编纂者们将“自然的”和“天然的”看成近义词。
清末吴治俭编、严复作序的《袖珍英华字典》对nature的翻译基本上沿袭了之前的释义(天性、品质、天地、万象、自然之法、物理、天真、种类、爱情、慈悲等),释naturalism为天真率性、惟理论、惟信性之理等,释natural为天然的、自然的、生来的、非人造的、近情的、适性的等。1908年出版的颜惠庆等编的《英华大辞典》,先释nature为实体性和动力因(天地、宇宙、万有、天然事物、万物,造化、造天地者),继之释为性、物性、特性、天性、本性、性质、性情、人性等。与之前工具书不同的是,其释naturalness为“自然”(还有天然、本性),释naturalism为天然、天真、率性、依性、惟性等。这说明颜惠庆也像严复那样,在nature译名上,开始接受已大规模传播的日本的“自然”译名。当时中国已翻译了大量日文著作特别是哲学类著作,这些著作中大量使用的作为英语nature对应语的日语“自然”,以新面貌回到了它的故乡。
同英汉辞书对nature的理解和释义过程相吻合,在1898年之前,近代中国思想家对“自然”概念的使用,整体上是古典的用法而不是同nature融合后的用法。1857年,韦廉臣在《六合丛谈》上刊出连载的《真道实证》,英文标题是Natural Theology,韦氏用思辨的语言论证上帝的自然是万物的根源:“未有物必不能生物。其初自然有物耶?非自然有物耶?非自然有物,则必有时未始有物。未始有物,必不能生物。故若无自然而有者,则天地万物至今未有。若有天地万物,则其先必有自然而有者。所谓自然而有者,即上帝也。”⑤在基督教神学中,上帝是第一自然(nature)。由此而言,韦廉臣对“自然”的这种用法,或者已使中国古典的自然同nature融合在一起了。但丁韪良主要是用“性”“天”去理解nature、Natural。如他翻译《万国公法》,主要是将Natural理解为“性”和“天”,将Natural Law译为“性法”“天法”:“其所谓‘性法’者,无他,乃世人天然同居当守之分,应称之为‘天法’。”同丁韪良合作的晚清士大夫所理解的“性法”“天法”主要不是西方的“上帝法”,而是中国的天道和天理自然。
致力于近代中国器物实学的中国思想家们使用的概念主要是格致学,没有自然科学的译名。他们指称客观物质世界的概念,主要是物、理等传统概念,外加新的质力概念。早期翻译和传播西学的严复也是这样。如在《原强》修订稿中,他引用赫胥黎的说法,强调格致要面向宇宙万物:“故赫胥黎曰:‘读书得智,是第二手事,唯能以宇宙为我简编,民物为我文字者,斯真学耳。’”在《天演论》按语中,严复引用笛卡尔之言说:“人之知识,止于意验相符……夫只此意验之符,则形气之学贵矣。此所以自特嘉尔以来,格物致知之事兴,而古所云心性之学微也。”
可以说,1895年前后,严复整体上以性、本性、天、天然等理解nature、natural,而不是以“自然”来指称科学的对象。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中有许多nature和natural的用语,严复大都译为天、天然、性等。《天演论》“论十三”严复加的节题为“论性”。而赫胥黎原书的这一部分主要论述斯多葛主义的“自然”,其中有多处使用nature一词。严复也主要是用“性”来理解和翻译nature。其中一段严复的翻译说:“夫性之为言,义训非一,约而言之,凡自然者谓之性,与生俱生者谓之性,故有曰万物之性,火炎、水流、鸢飞、鱼跃是已。有曰生人之性,心知、血气、嗜欲、情感是已。”严复这段话中翻译的“性”对应的都是nature。宋启林对这段的翻译是:“在斯多葛派话语中,‘自然’是一个多义词,既包括宇宙之‘本性’,也包括人类之‘本性’。在后者的意义上,还有动物的‘本性’,它虽然为人类与其他宇宙生灵所分享,但与一个更高级的‘本性’是有区别的。”严复翻译的“夫性之为言”的“性”,即宋启林的“‘自然’是一个多义词”的“自然”,两者对应的都是nature。
“自然”身世的明朗化
甲午之后的清末时期,中国开始以日本为桥梁引入西方新学,大量中国留学生和学人赴日学习交流。他们创办中文杂志传播西方新学,也将日译西学著作大量翻译成中文出版,大批日译社科和人文汉字词汇迅速翻译、移植和传播到中国。在20世纪初的几年中,日译“自然”概念也开始活跃起来。1902年,王国维翻译桑木严翼的《哲学概论》,书中囊括了日本近代译出并稳定下来的几乎所有哲学新名词。“自然”“科学”概念自不用言,此书第六章专门讨论“自然哲学”,其中的“自然”是关键词。作者对“自然”“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概念作了界定:“自然者,由其狭义言之,则总称天地、山川、草木等有形的物质之现象及物体也。其由广义言之,则包括世界全体,即谓一切实在外界之现象为认识之对象者也。”显然,这里的“自然”是指客观的有形的实体及其现象。这种实体意义上的“自然”,在清末学界先于辞典很快被广泛接受。
此时的严复也转而接受日译的主要作为客观外界意义上的“自然”了,就像他也接受了日译“进化”“社会”和“科学”等词那样。严复翻译出版的《穆勒名学》,不再像《天演论》中那样主要用“天”“天然”来理解nature,而是使用了不少“自然”译名,在《部丙》中,“自然”一词随处可见。严复使用并解释了“自然律令”:“皆有其井然不纷、秩然不紊者以为理,以为自然之律令。自然律令者,不同地而皆然,不同时而皆合。”在《论今日教育应以物理科学为当务之急》中,他使用并解释了“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昧而犯之,必得至严之罚;知而顺之,亦有至优之赏。”“自然律令”也好,“自然规律”也好,还有严复使用的“自然公例”,其中的“自然”都是实体意义上的。
1903年中国留日学生汪荣宝和叶澜合作编纂的《新尔雅》,其中涉及“自然”以及与自然相关的“自然科学”“自然力”“自然起原”“自然主义”等词汇和词组。编者将“自然”分为“自然物”和“自然力”。这里的“自然”显然已是具有实体意义的作为nature译名的新术语了,这也是清末中国人在工具书中直接使用日译名“自然”并加以解释和传播的一个直接例证。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清末民初的英华辞书开始在nature的释义中加上“自然”应是受到了日本辞书的影响。
经过近代中日复杂的过程,在日本率先稳定和固定下来的“nature”的“自然”译名,转移到中国后,很快也被作为nature的对应语来使用。其结果是,不仅nature实体意义被带到了中国古典的“自然”中,而且它的其他意义也都要由中国古典的“自然”承载下来。如此一来,中国古典中“自然”的固有意义与nature的异同就可以进行比较,近代单纯使用和解释中国古典的“自然”的做法,又同使用作为译名的“自然”之间形成了两条不同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