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里,警察对公民没有保护的责任义务,只有维护秩序的责任,两方面原因…

【本文来自《211场枪击案79死,美国拥枪“盛会”如期举办,姿态“挑衅”》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老马识途
  • 不得不说,这个真的和美国的文化有关,而且中国人很难理解。或者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美国人支持拥枪呢?因为对政府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又体现在两个方面:

    1)为对政府能力的不信任。像我们中国人,也包括世界大多数国家,当个人权利遭遇威胁时,民众会通过公力救济的渠道加以解决(有事找政府,有事找警察,你要是再这样我报警了)。美国人则不然,在寻求公力救济的同时,他们也给予私力救济同等地位。

    换言之,比起臃肿缓慢的政府机构的行动力,他们有时候更信任自己手中的枪。而且他们的文化特别是制度给予并强化了这种理解。

    相关差异反映在一些刑事案件中:2016年,乔治亚州一名华裔女性居所遭三名歹徒入室盗窃,该女性持枪将三人击退并射杀其中一人;2017年,洛杉矶一个华人家庭遭到入室行窃,作为受害者的男主人并未报警,而是直接枪击并制服了5名歹徒。

    这种事情在我们国家,正当的做法应当是报警并静待警方处理,在自身生命安全未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持枪反击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偶私下认为,这种制度也有很大弊端,难道当好人就一定要先吃亏?难道我非要受到实质性伤害才能反击与自卫?万一歹徒抢先一步剥夺了我的这种能力怎么办?!)

    2)另一方面,这种不信任还体现为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这就是文化了。在《独立宣言》中就有充分的体现:“But when a long train of abuses and usurpations, pursuing invariably the same objectevinces a design to reduce them under absolute despotism, it is their right, it is their duty, to throw off such government, and to provide new guards for their future security. 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在后来的制度建构中,虽然美国的开国先贤们计了以防止暴政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不论是多数人的暴政还是少数人的暴政,但是美国人依旧对政府充满警惕。正如上世纪的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在竞选时说的一句名言:

    “Government is the solution to our problem; government is the problem政府不能解决问题,政府就是问题本身。”

    在美国人的概念中,政府就如洛克在《政府论》中所说的是种必要的恶。既然必要,那就不能没有,然而又不能任其扩张,于是尽可能遏制它的“恶”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那么,怎么才能尽可能的遏制它的“恶”呢?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同时也被认为是美国智商最高的总统提出一个解决方案:

    “人民保留有反抗的精神,这个国家才能保持自由。让人民拿起武器吧! ”

    于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

    如今,这一观念恐怕已经在美国深入人心。回到文初的那个问题,相比于一个可能变坏的美国政府,很多人美国人更愿意承受每年数以万计的枪支犯罪伤亡。

    这或许才是美国难以禁枪的主因。

    中国人,不太容易理解这种哲学,这种伦理。

信息不流通,了解不够。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也不是什么哲学问题。

美国法律警察对公民没有保护的责任义务,只有维护秩序的责任。警察不一定要救人,只要事后把罪犯绳之以法就算履行了职责。所以这不是什么信任问题,也不是能力问题,完全是制度问题。

之所以产生如此制度。应该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分封封建社会的延续。

二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需求。

英国封建时期。国王的责任义务很小,对分封领主下的平民没有多少责任,相应的权力也就很小。领主反对国王的权力扩张。这延续到美国,就成了所谓小政府。

所以说白了,小政府也好,自由也好,所谓拥枪可以防止暴政也好,都是领主,教会们跟国王的权力斗争和分配。延续下来,不过是领主变成了资产阶级和上层精英,国王变成了政府。整个结构是没变的。

只不过一切都隐蔽化了,所有的说法都说成了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什么公民不信任政府,什么公民防止暴政。

西方经济学一个基础就是理性人设定,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主导社会制度的资产阶级和精英,设定规则上当然是以他们的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所以,美国宪法里,是没有平等这个词的。不少人拿美国为依据宣扬法律的使命是追求秩序,不是追求正义。美国律师都是对客户负责。美国片面的强调程序正义,基本不讲结果正义。美国说搞自由市场,就可以让经济最有效率。

可见,美国喜欢讲手段,回避目的。

因为谈目的,就会揭露真相,就会唤醒民众,社会就会变成追求平等,追求正义,追求所有人都过上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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