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的鱼塘里电鱼,警察可以罚款吗?

文 | 雾满拦江

(01)

四川宜宾,有个网友在自家池塘电鱼,并拍小视频。

被其它网友看到,火速举报——你竟然电鱼,报警。

警察火速赶来,逮住电鱼友,罚款500元。

然后更多网友炸了——我在自己家鱼塘里电鱼,你凭什么罚我的款?

网友们难以理解警察罚款的逻辑——或法律依据。

于是警方 “普法”,细心跟大家解释:

500

警方的解释是“非法使用电网设备是重点,目前违法人被处罚款500元,没收全部电捕工具。”

但网友还是感觉哪里不大对劲。

于是网友们各种留言:

500

网友们给宜宾公安的留言,其事件“原理”,都跟网友在自家鱼塘电鱼差不多——比如说我没有厨师证,在家里给自己做饭吃,你警察要罚我多少?

如果自己在家做饭不罚款——凭什么在自家鱼塘电鱼,你就来罚钱?

你说电鱼的那位大哥“非法使用电网设备”——那我在家里做饭,可曾是“合法使用餐厨设备”?

总之大家理解不了警方的行为。

所以这件事,还要讨论。

(02)

就在网友们激动吵嚷时,宜宾公安通报:

500

妥贴了。

难怪网友们死活也理解不了,难怪警方越普法网友们越不服——这个罚款,压根就不应该有。

用四川省宜宾公安局的说法是:经宜宾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已撤销,罚款全额退还。相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警方认错了。

你家钱不该罚,钱还给你,OK?

——可是你再想想,还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猜一猜,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如果你能猜到哪里不对劲——那么你的智商,绝对不低于160!

(03)

如何才能猜到,这件事儿到底哪儿不对劲呢?

有了,我们把自己代入到被罚款的那位大哥身上。

现在咱们就是那位大哥。

养了一池塘的锦鲤,好开心。

准备杀鱼卖钱,所以拍个小视频,向网友炫耀——其实是经营手段,让那些鱼业经销商,赶紧过来。你来得早,我给你个优惠价。你来得晚,我的鱼没剩多少,价格就不便宜了。

然而经营销还没来,却来了两个警察小哥:呔,罚你500元,把你的电鱼工具没收,OK!

不是你那啥你别那啥……你得跟警察小哥讲道理:有没有搞错?我是养鱼的,年初我买鱼苗放进水塘,年尾就要把成鱼全捞出来,明年买新鱼苗。如果我不用电的,改用渔网捕捞,总难免会有漏网之鱼。等到明年,我买新的鱼苗放塘里,都得被漏网的大鱼吃掉。你说我电鱼非法……你大爷的,我家的电费一分也不少交,怎么就非法了?难道你家买个灯泡,买个台灯,还得先到公安局备案吗?你家台灯都没有备案,是不是也是非法?

也就是说,当警察赶来罚款时,电鱼大哥会向警察做出非常合理的解释。

然后你猜发生了什么事儿?

——解释无效!

你做出了非常合理的解释,你的一切行为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是正常的——可他还是要罚你的款。

咦,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500

到了这步,你可能就醒过神来了——司法程序!

警方的罚款,完全是随心所欲,想罚就罚。

而你想要解释,想要维权——居然没有这个程序!

(04)

四川宜宾罚款事件,终于梳理清楚了:

第一个,罚款没问题,但你得走流程!

走流程就是,你得有个法庭,有个法官,有自己的律师,有几个陪审小妹。警察做为当事的一方,别说罚你500块,罚你500个亿都可以——但警察和你是对等,有权罚你没权收钱,还需要上法庭上走流程,如果法官说你该交这500亿的罚款,你一分也不能少。

你带着律师,来到法庭:法官姐姐,我就一个卖鱼的,平时我家鱼都是喝牛奶吃鸡蛋,但到了成熟季节,专家建议用无疼电击法,这个最人道。如果用渔网捕捞,可怜的鱼就会被活着拖出水面,哎呀妈太惨忍了……任你巧语花言,看你能不能说服法官,给你这500亿的罚款减点。

这么说就明白了——宜宾警方的处理,不在于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警察就不能错了吗?而在于事发之后——警察即是裁决者又是执行者,他是警察的同时还兼任了法官,你没个地方讲理!

第二个,如果失去流程,世界又会怎样?

执法的同时兼任法官,最具代表性的职业的其实还不是警察,而是城管。

几乎每天,都会有城管的负面新闻爆出,比如前两天有个城管爆打老奶奶,网友们气炸了肺——但很少有人考虑过,城管也是人,也是妈生爹养的,为什么穿上那身衣服,就跟人类拉开距离了呢?

原因很简单,城管的制度设计,非常扭曲,无端赋予了城管仲裁与执行合一的权力——比如城管可以“没收”商贩的私人财产,可是拜托,这是警察都没有的权力。一个人的钱或财物,另一个人怎么可以随便拿走?所以你从未看到过警察沿街抢老百姓的东西,但城管却是这个领域的惯犯,就是因为城管的制度设计中,就没有讲理这个选项。

所以,像无端罚一个无过错民众的钱,这种事儿搁城管身上,多少有点“正常”,但警察不可以。

如前所述,警察是我国人大授权的执法机构,他们具有法律上并没有授给城管的真实的、现实的执法权力——如果一定要把话说透,那就是城管再胡闹,他只能在街上追商贩,不能冲进你家,把你的钱或财物抢走。但四川宜宾事件,警察却是登堂入室,去人家里罚款的——设想你正在家里睡觉,警察敲门来罚款,你还有安全感吗?

第三个,罚款不是重点,重点是制度设计。

无论是城管,还是警察,罚不罚款并不重要,罚多少也无关紧要——罚你一万个亿也没关系——但罚款是个社会规则,得给你个讲理的制度设计,得引入仲裁方,而不能让城管或警察,再把法官兼任起来,咱们国家的法官,真的没有稀缺到这个地步。

所以,电鱼哥事件,如果有个正常司法流程,有正常仲裁,有说理的地方,这起事件根本就不算事儿——但没有,警察的主动认错,才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恩赐,而后我们的安全感,全取决于执法与仲裁集于一身者的良知,这才是所有人,在事件中感受到不安的原因。

(*本文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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