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从来不接受“高薪养廉”的说法,他们认为是“高薪引才”或“高薪抢贤”

【本文来自《央行原行长周小川称“不要认为养老问题还有拖延的机会”,如何理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黄立
  • 关于所谓的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你去搜索,和在知乎都能找到点资料,你问得具体点才有意义。

    不过我冒昧猜测一下,你只听说过新加坡的“高薪养廉”这个词,没有去了解过具体情况。

你能具体说说吗?

我了解的情况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因涉嫌收贿100万新加坡元,于1986年11月服毒自杀。李光耀在后来提起时,也心生愧疚,因为,郑章远是他的好友,为人正直,工作能力强。

1994 年10 月,新加坡发布了相关白皮书,正式确立了官员薪酬水平与市场和社会薪资水平挂钩的基本制度框架。在该框架中,选定6类职业,即:银行家、会计师、工程师、律师以及制造企业和跨国公司中的中高层管理者为参照对象。将特级公务员(实际涵盖政务官和事务官)中的初任部长和普通公务员中的超级、高级公务员的薪酬确定为薪酬体系中的两个基准,分别为mr4和sr9。特级和高级公务员以mr4为基准,普通公务员则以sr9为基准。这两个基准的薪酬的确定,就是参照上述6类职业,选取每类中收入最高前4人,共计24 人,此24人年薪平均值的三分之二就是mr4。再从这6类职业的所有32岁领薪者中,选取每类职业薪酬水平排第15位的人,共计6人,此6人年薪平均值即为sr9。而不是你所谓的“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酬低于市场中线”。

即便是这样,但这样的算法没有持续多久。2006年前后,新加坡公务员辞职率持续走高,为了利于政府与市场、社会竞争优秀人才,2007年再次进行了调整。

在2007年调整中,主导动机是提高官员的薪酬水平,仍沿用1994年的挂钩思路,只是修改了基准薪酬的计算方法,即:放弃平均值计算法,而改用选取中位值法

在6类职业中各选收入最高的前8人,共计48人,对这48人的收入进行排序,排第24位者年薪的三分之二即为mr4。在六类职业中的所有32岁的领薪者中,各选收入最高的前8人,共计48人,对这48人的收入进行排序,排名第15位者的年薪即为sr9。

据新加坡政府官方声明,经2007年调整,全国95%的公务员年工资平均增加3%到5%,而一些工资明显低于私营部门的公务员的年工资增幅达到13%至33%。其中,新加坡总理年薪增长25%。

对新加坡官员薪酬过高的现象,新加坡社会也是有意见甚至是尖锐批评的,但官方从来不接受“高薪养廉”的说法他们认为是“高薪引才”或“高薪抢贤”

以上这些材料也是来自网上,与你“查到新加坡法律规定,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酬低于市场中线”是有出入的,不知谁更接近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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