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电影“爆款制造机”北京文化官司缠身,涉案金额过亿
一、北京文化因证券虚假遭投资者起诉
2021年11月2日晚,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北京证监局查明,北京文化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 46,037.7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38.20%,虚增净利润 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58.94%。北京文化 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文化也因此造投资者起诉,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传来新进展:部分投资者递交索赔材料获得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立案,目前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通知。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于2019年3月22日-2020年4月28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二、北京文化官司缠身,涉案金额过亿
2022年7月6日晚,北京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文化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起诉状。
其中,吴京持股90%的登峰国际,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6169万余元及相关利息。陈思诚持股38.12%的壹同传奇,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投资收益2910余万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的西红柿影视,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结算款项暂计2535万余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
2022年10月25日,北京文化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万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国影纵横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和坏猴子(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北京文化方面表示,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要经营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曾出品《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流浪地球》《芳华》《战狼2》等电影作品。虽然爆款频出,但北京文化却连年亏损。
三、北京文化业绩依旧亏损,拟申请2.75亿元综合授信
2023年1月10日,北京文化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报告期内净利润依旧亏损,不过亏损幅度有所收窄。公司对此解释:“报告期内上映的影视项目较少,公司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使得本报告业绩同比减少亏损。”
随后,北京文化在2月1日对外披露,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3年。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北京文化账上的货币资金仅余4440.04万元。北京文化需要面对的问题不止于手上没有“闲钱”,公司还需面对受损投资者的索赔。
刘鹏律师提示本案还在索赔期限内,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抓紧索赔。受损股民及时通过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网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也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