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信了】美国一州拟将买卖囚犯器官合法化?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美国一州拟立法,将买卖囚犯器官合法化。然而,这个说法有误。

 

马塞诸塞州的两位民主党众议员,朱迪思·加西亚(Judith Garcia)和卡洛斯·冈萨雷斯(Carlos Gonzalez),共同提出了一项新法案。囚犯可以自愿选择以捐献器官或骨髓的方式,换取减刑。如果该提案通过,那么监狱将允许符合条件的犯人获得不少于60天,不多于365天的减刑。

 

问题是这项提案的争议很大,是否会通过还没有定数。首先,它可能会违反美国联邦法律。根据美联社的报道,美国联邦法律禁止出售人体器官,或以“有价值的代价”来获取人体器官。那么监狱和司法体系,用犯人的自由来换取其器官,是否违反联邦法律呢?自由能不能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有价值的代价”呢?另外更大的问题是,许多监狱是私人监狱,并不是美国政府控制的,而是私人公司控制,他们是否有权经手器官捐献?

 

这项提案面临重重问题,美国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州,使用类似的法律。2007年,南卡罗来纳州也推出了相似的提案,但最终只是为囚犯建立了一个自愿的组织和器官捐献项目,并没有以减刑作为条件。如今,美国监狱中的犯人如果要捐献器官,受体只能是直系亲属。美国也不允许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进行捐献。

 

提案的发起者朱迪思·加西亚表示,提案针对的是健康不平等问题,源于对黑色和棕色人种不公正的监禁,和过度执法的恶性循环。黑人和西班牙裔面临的健康风险更高,可能需要器官捐献,而歧视性的监禁率排除了很多可能的捐献者,导致非裔美国人的等候名单比白人更长。

 

也就是说提案的发起者认为,非裔和西班牙裔被关进监狱的概率更高,监狱里这些少数族裔太多了,导致监狱外的少数族裔等待器官匹配的队伍排得很长。这种逻辑比较奇怪,根据非营利组织捐献生命的网站信息,族裔区别不是匹配供体和受体的条件之一。白人给其他族裔捐献器官,只要配型合适,都是可以的捐献的。不存在只能是非裔对非裔,或西班牙裔对西班牙裔。

 

不过,如果供体和受体的遗传背景密切匹配,受体长期存活的机会可能会增加。但美国目前面临的情况恐怕是供源不足,排队的人太多。在马萨诸塞州有超过460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在美国有近10.6万人在等待器官移植。

 

可见,美国面临的问题首先是数量。器官捐献得分个轻重缓急,肯定是优先提高供源数量,救更多的危及患者,然后再考虑患者能不能通过匹配族裔的方式,多活几年。从这个角度看,马塞诸塞州的这项提案,更像是要用族裔正义为掩护,而增加供源而已。

 

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健康法律、道德与人权中心主任乔治·安纳斯表示,这么做不道德,且违反联邦法律。他还说:“你不能购买器官。这应该可以终止讨论了。”

 

而另外一位提案发起人,卡洛斯·冈萨雷斯则为提案辩护称,这是一个自愿项目,减刑不是交换条件。

 

总的来说,美国马塞诸塞州并没有在字面意义上,试图将买卖器官合法化。事实是两名议员提出了以减刑激励囚犯自愿捐献器官的法案。目前提案尚未通过,而且面临的法律、道德问题还有很多,争议非常大。也有批评者认为,换取减刑相当于是一种买卖器官,这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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