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最新封面文章:为了欧洲人民的隐私,向美国科技公司宣战

本周《经济学人》封面图,是一群黑衣人手拿锤头和电锯,前面倒下了一排美国的互联网公司,谷歌,脸书,苹果……

文章开头用了托马斯潘恩的名言。

1776年,英裔美国思想家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一文中,郑重写下了如下一段:

一个新世界的诞生为期不远了,也许像全欧洲人口那样众多的一代新人将从几个月的事件中获取他们应得的一份自由。这种想法是严肃的,从这个观点看来,少数懦怯的或偏私的人的不足挂齿的无端指摘,同这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业相比;该是多么微不足道、多么可笑啊。

现在欧洲又到了开启“新世界”的时候了,这次他们是为了自己的隐私而战。

全球所有高科技互联网企业中,前20名中就有15个来自美国。

他们在华盛顿和加利福尼亚启程,漂洋过海,来到布鲁塞尔,来到柏林……

上周,Google因为广告投放违规竞争问题,被罚款17亿美元,紧接着欧盟发布了新的数字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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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苹果,脸书,推特这些大公司在欧洲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却有意无意忽视自身责任——用户隐私。

目前欧美的大小公司都在制定新的数据隐私政策。如果不遵守新规,将面临最高2000万欧元或相当于其全球年销售额4%的罚款。咨询公司Capgemini的研究显示,85%的公司表示,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应对新法律生效。1/4的公司宣称,可能要在年底前才会准备好。

欧洲数据监管机构表示,他们将认真对待合规问题。欧洲最高司法官员维拉·朱罗瓦(Vera Jourova)表示:“从我们的数据中赚钱的公司,也将承担起更多的责任。”隐私拥护者已经准备起诉Facebook、Whatsapp、Instagram和谷歌,声称他们违反了新规定。

过去,欧洲监管机构对大型科技公司不遵守规则采取了强硬立场。欧盟对谷歌处以24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并对Facebook处以1.1亿欧元(约合1.22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在收购WhatsApp时存在误导行为。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旨在团结不同盟国的立法,但它也有自身的问题——这只是一项指令,当置换到各国独立的法律时仍有一定的解释空间。加上当今数据格局的快速变化,尤其是Facebook、LinkedIn等社交平台以及云技术的兴起,势必要升级欧盟地区的监管环境。即将到来的GDPR是一项更大的立法,并且在各个成员国即刻可执行。

欧盟GDPR还建立了两项新的个人隐私权,“删除权”和“移植权”。删除权是对“被遗忘权”的扩充,让个人有权要求删除其个人数据。而移植权则让个人可以更轻松地访问自己的数据。个人可以要求将其数据从一个供应商转移到另一个供应商。此类数据转移将为个人创造更多方便,而加大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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