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国动区up主路酱因为跟踪狂而退圈,我们的社会是否缺乏对跟踪狂有力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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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很担忧,又是报警后只给警告。

我想起来源反杀案,如果事先能够对跟踪狂有有力的威慑,何至于走到后来的地步。

美国的法律中有保护令一说,保护令是在普通法系下由法官受理申请所签发的手令,用以保护申请人不受被限制人骚扰丶暴力等行为。在美国,保护令被视为宪法重要的一环。保护令可以帮助潜在受害者免受暴力恐吓甚至是犯罪的威胁。

我查了一下,目前我们中国已经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从搜索到的信息看,目前我们中国的保护令还没有涉及到像跟踪女生跟踪狂的这种,我觉得这是很大的法律漏洞。

而日本在这方面其实有先进经验,那就是《反跟踪狂法》。日本在订立这条法律之后,根据日本警察厅的统计数据,90%的加害者在被警告和揭发后停止了跟踪骚扰行为,但剩余10%的加害者仍在继续跟踪骚扰等行为。虽然不完美,但是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至少遏制了9成的跟踪现象。

最新消息是日本为了加大《反跟踪狂法》的威慑力,修正了《反跟踪狂法》,将互联网跟踪狂新增为限制对象。此外,还加重了对跟踪狂的刑罚和罚款力度。刑罚由半年以下,改为一年以下。

中国目前没有针对异性骚扰的保护令,也没有专门针对跟踪狂的法律,很多被跟踪的受害人报案后,警察说没实际伤害,他们也做不了什么。这是很大的漏洞,应该及时补上。

否则像来源反杀案和b站up主路酱就是路酱这样的悲剧还会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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