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一条,袭警即使入刑,也是空话
从我参加工作以来,袭警入刑就是绝大多数警察的期盼。
刚参加工作时,就听老警察讲,全国警察一年牺牲三四百人,但是中国却没有袭警罪,而且是全世界唯一没有袭警罪的国家,为啥就不能设置袭警罪呢?
当时天真的以为,只要设置了袭警罪,就会减少警察牺牲。
但是现实是个好老师,它击碎了小编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袭警入刑真的能阻止袭警吗?
或者退一步说,真的能减少袭警吗?
多少会有一点的。
有人可能会说,设立袭警罪的诸多好处,这肯定是的。
但是,没有后续保障,那就只是一句空话。
比如说这五件事:
一、有罪名就能阻止犯罪吗?
自古以来就有杀人罪,还杀人偿命呢。多少年前就有贩毒罪,还枪毙呢。
杜绝了杀人还是杜绝了贩毒?
当然,没这罪,可能杀人或者贩毒的更多,
这毋庸置疑。
二、中国的刑法基本都是结果犯。
就是说需要达到一定后果才构成犯罪,那么,肯定会有各种可能性出现,你懂的。
三、中国的法律就是马后炮。
就算设立了袭警罪,就算犯袭警罪的最后会被枪毙,但是,警察的伤亡已经产生,人死是不能复生的。
四、法律还总会被曲解。
比如,醉驾也入刑了,当时的确极大地遏制了喝酒开车,但是后来,法院公布的某些轻微情节可以不判实刑,然后,酒后驾车又开始风起云涌,很想知道一年因为酒后驾车被撞死的冤魂有多少?
五、大多数的袭警都是突发和偶发。
也就是说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没有预谋,只是临时起意,所以他基本没工夫考虑后果。所以,警察当场要做的就是立刻制服,防止事态扩大、矛盾升级,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其实真的要阻止袭警,有很多方法。
从立法角度来说,就是在《刑法》的妨害公务罪中,加上一条:
任何不服从警察现场指令的行为,都立刻构成妨害公务罪,所有犯罪嫌疑人均不适用缓刑。
现场警察必须采用他当时能采用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呼叫支援、徒手控制、警械制服、武器击毙)对其进行制服。由此产生的任何人员伤亡都由不服从警察指令的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财物损失及衍生损失都由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或者直系亲属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建议引入保险公司或者由国家财政承担。
依法履职民警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或纪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现场民警及其领导不依法履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除外。
依照国际惯例,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时,以警察的陈述认定事实。
没有这些,你就算把袭警的犯罪嫌疑人在事后枪毙,那也无法阻止双方人员伤亡。
别跟我说,会有警察滥用职权,监察委已经成立了,有任何问题,你完全可以在事后投诉、举报、控告、起诉。
如果你怕警察给你栽一个妨害公务的罪名,像美国警察那样把你就地击毙,那你就像在美国一样,在现场完全服从民警指挥,别给他收拾你的借口。
警察有权采取包括当场击毙在内的手段制服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受任何追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权在事后对警察的行为进行,在有证据证明时可以把警察送上被告席。
双方互相保证消灭,是文明执法的前提保证。
综上,民警在现场没有强力制服的权力和能力,在事后没有全部免责的权利,袭警入刑就是空话。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