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落地!利源精制因虚假记载被罚60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利源精制,股票代码:002501)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公告称,因利源精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2021002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利源精制2022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2)1号),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证监处罚字(2022)2号)。
经查明,利源精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二)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1、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利源精制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3、利源精制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三)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四)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认为,利源精制有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利源精制的信息违规披露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目前利源精制已经被证监会拟作出行政处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1,于2016年2月2日-2018年7月2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利源精制,并在2018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16年3月30日-2021年5月2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利源精制,并在2021年5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准备的材料也较为复杂,万一错过时效则获得赔偿的希望基本归零。
截至2022年10月25日收盘,利源精制(002501)报收于2.27元,上涨3.65%,换手率1.22%,成交量42.46万手,成交额9410.17万元。资金流向数据方面,10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88.8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31.38万元。利源精制融资数据显示,当日融资买入265.12万元,融资偿还26.8万元,融资净买入238.31万元。融券数据显示,融券卖出0.0万股,融券偿还0.0万股,融券余量0.0万股,融券余额0.0万元。融资融券余额3104.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