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文字角度谈谈“司”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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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应该读为:㚸(姒)戊。

昨天有篇反对读“后”的文章里引了《人民日报》的一个说法:

这次把“司”改为“后”,实际上是否定了从前把“司”理解为“祭祀”的说法。大部分专家认为“后母戊”的命名要优于“司母戊”,其意义相当于“伟大、了不起、受人尊敬”,与“皇天后土”中的“后”同义。改为“后母戊”,意思相当于:将此鼎献给“敬爱的母亲戊”。

要注意,这种说法是字义上,而不是从字形上去否定的。所以我们也要从形音义的角度去分析。

第一,字义。

把“司”理解为“祭祀”,在对商周出土文献研究比较深入的今天,当然是可以把这种理解否定掉的。实际上我们也还没见过有“祭(或祀)父(或母)天干”这种格式的铭文。除此以外,把“司”当作通常的“职司”,也就是管理某些事物的官员或机构这个意思,比如司马、司徒、三司,跟这位“母戊”的身份显然也是不相合的,而尊号“后”却恰好相合,这恐怕也是很多人从内心就直接否定“司”字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呢,如果不把“司”理解为“祭祀”或者“职司”,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未必就一定要否定掉“司”从而必须用“后”了?

《人民日报》这种说法,当然也是它所征引的那位或者那些考古学家,实际上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古文字学家裘锡圭先生把“司”(和“母”一起)读为“㚸”同“姒”,即女子尊称(如同“子”为男子尊称)的说法。而裘锡圭先生这种说法,则是基于古文字材料分析得出的。接下来我们来先谈:

第二,字形。

看了昨天那篇文章,还有文章底下很多网友的回复,其实很多时候都并没有说到点子上,比如文章里直接引用了曹定云先生的结论里说【况且“司母戊”这种读法,已经让大众接受,早已深入人心,妄加更名,恐怕难以令人信服】,这其实不能算理由。如果言之有理,即便是“已经让大众接受,早已深入人心”,那么该改还是应该改的。比如马王堆的辛追老太太,近年有学者认为“辛追”二字当读为“避”一字,字形上的分析很合理。老太太如果泉下有知,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名字一直被误叫下去的。

还有回复说【鼎上明明刻的是“司”,明晃晃的摆在那里,这个“司”是不是汉字?大家认不认知?都认识嘛】,为什么大家都认识而学者有争议,就是因为古文字还不稳定,所以往往单复无别、正反无别,所以单从明晃晃的字形并不能直接认定是正写的“司”还是反写的“后”。

尤其是,古文字学界一直以来的观点是:“司”与“后”是同源分化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写“司”还是“后”,都可能表示“司”,也可能表示“后”。这种违背常理的现象,反映的就是早期文字的不稳定性和不明确性。比如“月”和“夕”,在较早的甲骨文里,半月形的字形,有时候会在里面加个点,但是不管加不加点,都可能是“月”也可能是“夕”,具体是哪个字需要通过上下文去判断,比如表示月份“十二月”,那就不是在说“十二夕”。后来就通过加不加点的两种字形来区分“月”和“夕”,只是各人做法不同,有人把加点的作“月”,有人则把加点的作“夕”。大家有没觉得“母”和“毋”咋字形和读音都挺像的?那是因为表示“不要”这个意思的“毋”,最早就是借用“母”字的,而“母”字本来也可以写作“毋”,最后也是通过分化字形,用“母”表示母亲,用“毋”表示不要。

但是呢,又是一个“但是呢”,“司”“后”同源分化的观点其实很有问题。因为除了商周文字里那些是“司”还是“后”有争议的字之外,明确是表示尊号的“后”,目前所见,最早出现在春秋晚期器物上的文字当中。而战国时期的楚国还在用“句”来表示“后”和“後”。当然了,较早的文字中间缺失然后在较晚的时候又冒出来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而借别的字来表示一个比较常用的字的情况同样也不是没有。

不过从字形和字音来分析,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后”是从“厚”分化出来的一个字,而“后”表示尊号这个用法,可能是晚到春秋时期才出现的。至于尚书、诗经中所见的上古名人比如后羿、后稷,很可能反映出这些篇目本身可能并非太古老,或者是在流传过程中被改动增加了“后”字。(本段纯属个人即兴暴论)

第三,字音。

对普通人来说,好像一望便知的字形,古文字学者由于受古文字复杂的文字现象所影响,反而无法直接从字形上下判断。所以,我们还是来简单看看裘锡圭先生的论述。

甲骨文中有一个祭祀对象叫“龏□”,后一个字我们就用方框“□”表示了,原字形是以“司-口”为偏旁的。以前就有学者读作“后”。但是裘先生指出,这个字还有一种写法,是将“司-口”这个偏旁改作“㠯(以)”。这就是一个极强的证据,因为“司”和“以”古音是极近的(实际上在商代金文和战国楚文字里,“司”和“以”都可以放在同一个字里,担当双声符)。那么从读音上可以确认这个字和商代金文中女+以+司的字,里面的“司”就是与“以”音近的“司”,而不是反写的“后”。

最后说说“㚸(姒)戊”这个读法。裘先生认为这种“司”和加上“女”旁的“㚸”,读作“姒”,是表示对女子,尤其是贵族女子甚至就是商王配偶的尊称。有的铭文只有上司下女的字形,并无后面的天干名,这种情况下无疑应该读作“㚸”一字,而不是“司女(母)”二字。可见将

    

戊女

这样结构的铭文读作“㚸戊”是可行的。当然了,裘先生也指出,“㚸”之上还可以加“司”,这种“司”是表示年长的女性,与“小”相对。那么我觉得将“女(母)”看作是共用偏旁,读作“㚸母戊”,似乎也是可行的。比如裘先生也指出来以下结构的铭文:

㠯司

康女

可以读作“㚸嫝”。

最后的最后呢,再说一点,很多人可能觉得考古与古文字是差不多的,挖东西出来就要认字,要认字就得挖东西出来。一般来说呢,这也基本上是正确的。比如考古专业也会有古文字方面的课程,也有会一些学者在古文字方面有很好的意见,也会关注古文字方面的学术动态。但是呢,考古专业毕竟考古才是主业,所以很多考古学家不关注古文字研究的进展,那其实是很自然的。事实上,就算是古文字专业本身的学者,也不是个个都关注本专业研究进展的~比如裘先生说的这个“㚸”,别说考古学家很多不知道,其实古文字学界不知道的,也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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