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独与促统双管齐下惟前者更显迫切
为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每日一会」地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各领域的相关官员,介绍该领域在中共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幷回答记者的问题。本星期似乎是「港澳台周」,继前日邀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负责人,聚焦于新时代「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之后,昨日又邀请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的相关官员,介绍中共十八大以来对台工作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幷回答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台办和港澳办一样,分别是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但港澳办是挂着国务院的牌子,因而出席前日记者会的主角,也是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身份「亮相」。
而中台办和国台办则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前者是作为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亦即幕僚机构,后者则是代表中央政府出面处理涉台的事务的办事机构。而昨日采用了中台办的称谓,是为了因应中共二十大,是作为中共中央直属的机构,介绍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以来对台工作的成就。当然,中台办本身就是属于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与港澳办属于国务院序列,有着微妙的差异。
在出席「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人选问题上,同样也有则微妙的差异。前日是由国务院港澳办「双副主任」的阵势(黄柳权和王灵桂)出席,昨日中台办是一名副主任(陈元丰)率领三名局级官员,包括研究局局长仇开明,宣传局局长马晓光、副局长朱凤莲,后二人也是中台办的发言人。
这个不同阵势,虽然幷无特别涵意,但在客观上却也让人产生一种感觉,就是由于中国政府已经恢复对港澳行使主权亦即已经回归,再加上近年来制定幷实施港区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强调「爱国者治港/治澳」原则,港澳事务已经完全形成「可操之于我」的格局,因而「纲举目张」,由港澳办双副主任说明港澳工作的「大纲」,作为「目」的实务工作由港澳两个特区政府具体执行。而台湾事务则不同,除了是两岸仍处于分治状况之外,也因为岛内政治态势颇为复杂,更需要操作具体事务工作的官员,进行既对「总纲」也涉及「细目」的说明。实际上,昨日在回答记者提问的部份,主要就是由三个局级官员来执行。
由于一个月前,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才发布了《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已经全面系统及提纲挈领地宣达了中央有关台湾问题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重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事实和现状,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阐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新时代推进实现祖国统一的立场和政策,因而昨日的新闻发布会,除了陈元丰的开场白是较为全面的阐述之外,其余局级官员的论述,多是实务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以至是罗列了具体的数据,是属于「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范畴,因而如数家珍般随手沾来。
但也有颇带「触目性」的话题,那就是有记者提问到,大陆方面已经公布了两批「台独」顽固分子,幷表示对其依法惩戒。今后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措施?是否会考虑出台《反分裂国家法》实施细则,或另外制定《国家统一法》?
对于前一个问题,朱凤莲的回答是,大陆方面将持续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采取精准打击措施,对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倚美谋独」活动猖獗的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加大惩戒的力度,禁止其本人和家属进入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企业和大陆有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岛内外「台独」分子如果执迷不悟、不知收敛、一意孤行,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我们将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也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出台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图谋及行径的法治新举措,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其实,早在不久前,就流传过一个必须严惩的「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甚至以「扑克牌」的形式来展现。现在已经分两批公布的名单,只是其中一小部份。甚至尚未将当前「台独」的「总根子」的蔡英文,及自称是「台独工作者」的赖清德,正式「点名」,这显然是有所策略运用的考量。但相信,随着态势的发展,还将会公布更多的「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以「稳准狠」的手法,打击「台独」分裂图谋。
至于有关《国家统一法》的询问,朱凤莲没有正面回答。但也指出,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对于解决台湾问题、促进祖国统一已有明确规定,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其实,在二零零五年三月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之前,相关立法工作就正是指向于《国家统一法》的。源于温家宝总理访问英国时,有英国侨领指出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的建议,温家宝作出了正面回应,因而相关拟制法案的工作都是朝着这个方向。不过,二零零五年三月全国人大开会发出的大会文件,才得知是审议表决《反分裂国家法》法案。
当时有一个说法,如是制定《国家统一法》,就必须确定推进国家统一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及明确化统一的条件、步骤、程序及方式,倘未能依时实现,必须被问责。《国家统一法》在制定之后,对「台独」的定义及制裁手段将无法模糊化,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太多,但恐使对台政策丧失弹性。因而时机幷未成熟,反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更具急迫性。其实,《反分裂国家法》既反「台独」,也促统一,本身就是一部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倡导扩大民间交流、增进两岸心灵契合的《国家统一法》。马晓光今年初就曾经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七年来,在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等方面已经发挥幷将继续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
不过,北京官方幷没有对制定《国家统一法》的声音进行「清零」,也从来没有正面加以否认,甚至几次都是由新华社或央视等官媒记者在国台办记者会的场合发问。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的出台轨迹来看,「统一法」的可能幷非为零,维持着探寻风向以及对民进党政府「听其言观其行」的弹性空间。
总之,反「独」与促统双管齐下,互为呼应。但在目前,前者更显迫切性,是必须集中精力承担的宪制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