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功能几乎完全没意义,不适用而且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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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5990476321502
- 题主意见我反对,具体如下: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电动自行车的概念,所谓电动自行车还得是一种自行车,不能与传统意义上的自行车相差太大,这么说吧,就是在传统意义上的自行车基础上加装不太复杂的助力装置,帮助骑行者相对轻松地完成骑行,且车速不得明显大于一般自行车正常行驶速度,底线就是其助力装置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也能正常骑行。
根据上述定义,现在市售的大部分所渭电动自行车,根本就不能算“自行车”,基本可以归为“轻骑”甚至“摩托车”,无论外观还是性能,除了不烧油,各项性能指标完全不输上述两种机动车,我想题主文中的电动车大概指的就是这种车,这种车当然不需脚蹬子,画蛇添足一般,但这种车应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管理,比如要走机动车道,要参加驾考凭证驾驶,违章要扣分,等等。
你没有认真学习新国标。
现在两轮电动车有三种:电动自行车、轻型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第一种按非机动车,后面两种按机动车管理。
其中第一种电动自行车现在有两种类型。
一类有点象传统自行车,另一类完全不象,但也完全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所以也是非机动车。 现在讨论的就是电动自行车里面的第二类,它符合很多人的实际需要,是一种非常适用的交通工具,但其中的脚踏骑行功能几乎完全没意义,不适用而且有安全隐患。是专家从概念出发而不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来的要求。正如网友所言是人民喜爱的适用产品为了适应不合理标准要求而产生出来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