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已经被通知,执法必须按照标准来,违规操作产生的负面事件,谁弄出来的处理谁

【本文由“摇光”推荐,来自《这事已经远超警察和涉事女孩之间的问题了,需要给普通人一个交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八云紫
  • 借楼提醒一下这位记者,当事人只是被带走做了笔录、几小时就出来了,既没有处罚也没有不良记录。严格来说公安机关确实有权力要求公民配合调查问讯,公民即使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调查工作,从没有任何处罚上来说公安机关也没有认定她有罪,并不违背法治。

    所以我有点看不懂为什么这位记者这么急。

这事情其实不小,已经在周边城市的基层圈子里传开了,我弟已经被通知了,一线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来,违规操作产生的负面事件谁弄出来的处理谁。警察执行权力的基准是法有禁止才可为,而且一般只会在现场问询处理,现场有明确涉案情况的才可拘传回,至于使用武力,没收物品那就是另一套标准了。

就这个36秒的视频里至少几处违规的情况。

1.拘传标准未达到。

2.未经由口头警告直接武力推搡。

3.执法未携带执法记录仪。(这点暂时存疑视频中蓝衣黑衣均为携带,不排除旁边还有协警在拍摄)

4.没收服装不合规定。

滥用执法权或者过度行使执法权这个名头在公职单位可是红线一条,直接影响执行部门在民众中的公正公立依法执权的印象,而且还发生在苏州苏三角的明星城市,加上网络发酵,作为紧急舆情处理,一点不为过。公开发表声明或公开执法记录仪影像这是最直接的处理方式,没有反转的话就这36s的视频足够一个“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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