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不能得到自由?

【本文由“青衫磊落”推荐,来自《女权主义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吗?简直太可怕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震震有辞
  • ZT SEVEN_SHI这篇说得比较清楚了:

    在网上用个人经历讲女权故事一定要特别注意不要撒谎。因为有过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在哪个地方撒了谎,编了故事并且“拔高”了自己。所以我也反对记者去采访那个自称因为“冠姓权”所以女性意识觉醒和丈夫离婚的女孩子,因为一细问她马上就露馅。
     
    在讲这个话题之前还是先做一些基础法制科普,先提一个问题,一个女孩子怎么保证她生的孩子百分之百跟她姓?很简单,只要不领取结婚证就可以了。我国在2015年完成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同权。女性在不结婚的情况下生孩子,可以直接拿出生证带着孩子去上户口,由于没有婚姻关系,孩子没有登记父亲,自然只能随母姓。
     
    你真要孩子跟你姓,不领结婚证就可以了。婚姻只是一个共同财产制度,你不想和对方共同财产,就可以不领证。
     
    那么假设结了婚之后呢?孩子和谁姓是由孩子的父母商议决定,两个人沟通好就可以。而离婚的时候法院能做的就是帮助两人梳理清楚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
     
    我们接着再看这个女孩子自述的故事马上就能知道毛病在哪里。这女孩子自述是“我不愿单独抚养男孩”也就是说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我放弃了抚养权只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她要分钱。分谁的钱呢?
     
    她后续又说了“最后一次和他协商离婚未果时…我给了他三天时间,还好,只过了一晚他就想明白了,毕竟他只需要让出一部分财产,就能毫不费得到一个冠姓的孩子,换做是我一样觉得赚大了。”
     
    事情很明白了,是她以出让孩子抚养权为理由,向她丈夫开了一个价码,让丈夫把钱给她,最后她丈夫接受了,付钱了,两人离婚了,孩子归她丈夫。而这个孩子因为是男孩,她本来就不要。
     
    所以这个故事刨除这个女孩子自己讲的理念问题,讲穿了就是个最普通的故事,男女结婚不到四年,生了个孩子,离婚了,女方不要小孩,所以把抚养权给丈夫了,跟丈夫要了一笔钱做“补偿”。这个案例真正有参考价值的只是她丈夫一共有多少钱,她又先后要了多少钱,最后多少钱成交。
     
    整个事情其实就那么简单。
     
    但是女孩子出来讲,她原话就是“毕竟他只需要让出一部分财产,就能毫不费得到一个冠姓的孩子,换做是我一样觉得赚大了”,虽然她出让了她本来就不想养的孩子,获得了钱,但是她觉得她丈夫赚大了,因为孩子是跟她丈夫姓的。
     
    这个逻辑和女权有什么关系?这里面她所谓的“冠姓权”就是她以孩子抚养权和丈夫要钱的理由,这个理由可以是“姓”也可以是她养孩子很辛苦,什么理由都可以,主动权其实再给钱的男方手里,因为是女方要男方把自己的钱给她。
     
    面对这样的女孩子一般不需要做什么女性权益教育,而是要提醒她,还好她丈夫人不错,走法律途径如果她真像她所说的那样“男孩不养”,孩子一定要给男方,那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应该是男方拿财产给女方,而是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抚养费,来抚养孩子。也就是说男方遇到这样的女孩子,其实完全可以不给钱。
     
    生了孩子,不管男方女方,只要是孩子的DNA父母,都对孩子有养育的责任。
     
    婚姻是个共同财产制度,两个人一共就那么点钱,一方想向另外一方要钱,不是不可以,但是最好明码标价,不然谈崩了再谈“理念”就比较难看了。
     
     

再转发另一位女性博主观点,也挺有意思:

#离婚能不能得到自由#?

这是个好问题,是我最近看过最好的问题?

我从我身边这些离婚的案例得到的结论是,大部分不自由,尤其是中年离婚后,其实大多都开始走下坡路。

其实离婚自由不自由,就归结到一个问题,到底什么限制我们的自由?至少在目前来说,限制大多数人自由的,是钱。

剥削你的,限制你的,其实不是你的另一半,是另一半的财务(和你自己的财务),离婚能不能飞快的改变你的财务呢?如果能,更自由了一些,如果不能,那还不如原来自由。

实际上,女权的问题也是这样的,真正剥削女性的是谁?是男性吗?不是。是更高阶层。

就像一个公司里,剥削你的是奋斗逼同事们吗?不是,虽然这些奋斗逼,确实让你的生存环境更恶劣,但是你的敌人不是他们。

而高阶层为什么能限制你的自由,很简单,他们的权力是基于「生产」的,是「生产力」产生的权力。

微博女权到了今天,它还是一个「消费女权」,它的根基是建立在女性崛起的消费力基础上的,这是一个「商业女权」,是商家为了迎合女性,让女性更多的买买买创造出的概念,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女权」,越是堕入「消费陷阱」的原因。

追逐「消费力女权」不会让女性更好,反而在脱离了男人之后,匍匐在商家和一个个「教主」的脚下,失去了更多的自由,这就是非常搞笑的一点,如果是一个男人,脱离了家庭,加入了「邪教」,他会更自由吗?

显然,所有人都知道,他不会,他不但不会更自由,反而更被奴役。但是现在换成了女性,就认为她们更自由。

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一次,19世纪的欧洲,当法国开始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时候,曾经如包法利夫人、玛蒂尔德夫人这样的人,也在伴随着消费意识觉醒后,以为自己是女性意识觉醒,而堕入消费陷阱。

到底谁才是女性的朋友,谁才是女性的敌人?

真正的女权不应该是基于「消费」,而应该是基于「生产」的,扩大女性的就业权,劳动权,才是女性的自我救赎之路,而现在捍卫女性的「不就业权」、「不劳动权」,得到的是什么就可想而知了。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