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和江西高速的嘴仗告诉我们,禁摩可能是懒政
今日看到有深圳交警和江西高速两个官微因为禁摩不同看法隔空开炮,引发网友热议的消息。我觉得这种方式很好,真理不辩不明,但是两个官微都是讲大道理,具体数据上倒是没有什么展开。我觉得有必要从实际数据上看看,禁摩是否对交通事故是唯一必要的措施。
目前从网络上可查的的数据。大概是2016年的按照国家应急广播的数据,2016年中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64.3万起,同比增加65.9万起,上升16.5%。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846起,造成63093人死亡、2264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2.14,同比上升2.9%。另外交通网的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1亿辆。其中,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1.63亿辆,摩托车0.9亿辆,挂车209万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545万辆,其他机动车2.29万辆。假定每一起事故都和汽车摩托车相关,我们引用上述数据那么事故率分别是汽车0.0013,摩托车0.0024,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汽车保有量是摩托车数量的1.81倍,但是事故发生倍数却只有0.55倍。
考虑到摩托车近年来受到禁摩影响数量是逐步下降的,而汽车是随着大家购买力逐步上升的,但2016年事故率却上升了,可见得出车祸事故的根源是摩托车造成的结论就有点荒谬了。无论交警部门出于何种目的,在不公布摩托车保留量和事故总量发生率的数据前搞这个禁摩的举动,是无法自证清白的。唯一可以说的是,摩托车相对于汽车来说财政收入很少,罚没收入更少,而且不好管理。但是摩托车对于一般无力购买汽车的群众确实是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加之停放方便,保养费用也少,大家能负担的起。希望有关部门要正视群众的合理需要,不要盲目搞一刀切的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