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绿灯后正常直行,被转弯车辆撞上,交警说因为没预判,判直行车次责?
看最近这段交通事故的视频引起了很大的讨论。
据@广东台触电新闻 报道,4月22日在湖北武汉,在路口等绿灯的车辆正常直行,被侧向打算右转进入道路的车辆撞上了(撞上直行车的汽车,未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不是前方的公交车,具体可以看视频)。


交警表示路口视线良好可以预判,直行车被判次责。






但看评论区,网友们都不认可交警的说法,建议视频车车主进行行政复议。


有人提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