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必有至少一个“熊家长”

【本文来自《“受害者有罪论”的混账逻辑,很多家长和教育者工作者都有这样的思维?》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易风
  • 传统上,我们有自省的文化习惯,有着律人先律己的道德追求。
    现实中,在家长身上有着利用“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世故圆滑,孩子出现冲突,虽然自己不知道实际情况,但是先认错可以占得道德制高点,为后续的交涉争得主动。但往往因为家长制的习惯忽视了孩子委屈的想法。一般情况会疏远亲子关系,特别情况就会爆发亲子冲突。
    而现实中在老师身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怎么样能快速平息就怎么干,容易拿捏的孩子就往往被牺牲。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竞争激烈且残酷的考核评价体系下,无法带来分数提高的工作被人为放弃了。有几个学校的学生身心健康护理工作确实做到实效了?班主任不过是学校系统中的班级KPI绩效管理师。
    在学生身上,身处这样的教育环境,除了学科知识传授,其他的知识都是接受自环境的影响,如果父母影响足够大可以帮助到孩子如何面对周遭的影响,如果父母影响微小,则除了学科知识外的其他知识则会野蛮生长,究竟有什么样的后果无法预料。那么自身面对霸凌或者被霸凌都因为缺乏必要的认识而不知所措。自然结果会因人而异,也就不乏会有极端情况的发生了。

如果我们把校园霸凌事件中的施暴者统称为“熊孩子”,则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必有至少一个“熊家长”。不是所有家长都有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认知,至少有很多“熊家长”就绝对没有这种认知。

社会上有很多“熊家长”是非常双标的,当自己的孩子被欺负时非常护犊子,这倒无可厚非。但这些“熊家长”却十分纵容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去欺负别人家的孩子,当被欺负的孩子家长找上门来理论时,这些“熊家长”在明知是自己的孩子有错在先的情况下,轻则不承认胡搅蛮缠,重则倒打一耙动手打人为这些“熊孩子”做出错误示范,让“熊孩子”误以为他们自己是一辈子都可以为所欲为的。

古语有云:“溺子如杀子”,这些“熊家长”不可能保护“熊孩子”一辈子,当这些“熊家长”无力再保护这些“熊孩子”时,已经养成了自以为可为所欲为的习惯的“熊孩子”迟早要接受社会的毒打。轻则悲惨过一生,重则在死于非命后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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